赣锋锂业公告,2020年8月19日,公司与江特电机、江特电机全资子公司江特矿业、江特矿业控股子公司宜春银锂签订锂盐生产线合作协议,江特电机及其子公司拟将其于江西省宜春市拥有的利用锂云母、锂辉石制备碳酸锂、氢氧化锂及副产品的生产线(具体包括“利用锂云母年制备5,000吨碳酸锂及副产品综合利用项目”下属生产线、“利用锂辉石年制备电池级、工业级碳酸锂10,000吨、氢氧化锂5,000吨扩建项目”下属生产线以及“利用锂云母年制备10,000吨碳酸锂项目”下属生产线)及其所在土地及厂房按照协议条款和条件全权交付予赣锋锂业自主进行生产、经营与管理,并享有全部经营收益及承担所有经营损失。管理期间自2020年10月1日起至2023年3月31日止,赣锋锂业共计应向江特电机及其子公司支付合作管理费1.92亿元(含税)。该协议已经获得江特电机董事会的审批,尚需取得赣锋锂业董事会、江特电机股东大会的批准和相关资产之抵押、质押权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