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众泰公告,公司控股股东铁牛集团于近日收到浙江省永康市人民法院下发的《民事裁定书》,因申请人铁牛集团已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账面资产数额小于负债数额,应认定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是铁牛集团资产多元化且具有核心价值。通过预重整阶段工作,申请人也已具备一定的重整基础。综上,申请人具备破产原因,同时具有重整价值,且有可能通过重整使企业恢复经营,故申请人的重整申请符合受理条件。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铁牛集团的重整申请,并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担任铁牛集团管理人。目前有关方对铁牛集团的破产重整工作仅为初步安排,公司尚未知具体的计划和方案,破产重整能否成功尚存在不确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