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晚间,莱美药业发布公告,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于2020年12月28日发布的《关于印发<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0年)>的通知》(以下简称“《医保目录》”),公司旗下的注射用艾司奥美拉唑钠和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两个产品被纳入《医保目录》。
公告显示,注射用艾司奥美拉唑钠药品分类为质子泵抑制剂,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药品分类为全身用皮质激素类,二者均属医保乙类。
莱美药业表示,本次公司注射用艾司奥美拉唑钠和注射用甲泼尼龙琥珀酸钠纳入《医保目录》,将有利于上述产品的市场推广及未来销售,但因《医保目录》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执行,暂不会对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业绩构成重大影响。
莱美药业主营业务为医药制造,主要产品涵盖抗感染类、特色专科类(主要包括抗肿瘤药、消化系统药、肠外营养药)、大输液类、中成药及饮片类等。根据公司此前披露的财报,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收10.72亿元,同比下降17.51%;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4.48万元,同比下降9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