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批准发布<摩托车轮胎>等26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和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2020年第31号)。
其中,《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第1部分:总则(GB39800.1-2020)》、《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第2部分:石油、化工、天然气(GB39800.2-2020)》、《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第3部分:冶金、有色(GB39800.3-2020)》、《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第4部分:非煤矿山(GB39800.4-2020)》4项标准在列,泰和新材系该标准总则的起草单位。
据了解,个体防护装备是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当技术措施还不能完全消除生产中的危险和有害因素时,佩戴个体防护装备就成为劳动者防御外来伤害,保证个人安全和健康最后也是唯一的手段。
《个体防护装备配备规范》的制定,将为石油、化工、天然气、冶金、有色、非煤矿山等特种业人员的个体防护装备配备管理提供配备、执法和监管的依据,并为我国生产企业提供个体防护装备配备指导和配备约束,从而保障我国广大从业人员的生命健康安全。
据悉,该标准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将于2022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标准主要针对特种行业产业工人个体穿戴防护装备制定,对防护工装的标准的阻燃性能、物理性能等提出了更为明确、严格的要求。本次标准的落地及实施,在全面实践“以人为本”和“体面劳动”精神的同时,也将为阻燃材料及相关行业带来新的市场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