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发行注册制,这一资本市场循序渐进的重要改革,正在迈出坚实步伐。
中国政府网11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就多项政策的出台给出了明确时间表。
其中,明确改革创业板并试点注册制,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由证监会牵头,6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落地。
国务院:要求6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
6月1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意见称,银保监会、财政部、人民银行、证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适时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改革创业板并试点注册制,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证监会牵头,6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落地)。
图片来源:中国政府网
证监会:稳步在全市场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
在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第十二届陆家嘴论坛”筹备工作介绍会上,中国证监会办公厅副主任李钢指出,注册制改革是这一轮资本市场改革的龙头,资本市场已经在科创板试点了增量市场的注册制改革,正在扎实推进创业板存量市场的注册制试点改革。
下一步,中国证监会将按照新的证券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实施修订后的证券法的有关通知》的要求,坚持尊重注册制的基本内涵,借鉴最佳国际实践,体现中国特色和发展特征的原则,在市场各方的积极参与和推动下,稳步推进、分步实施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注册制改革。
主要工作在于三方面:
一是持续推进科创板试点注册制的制度创新,进一步完善科创板试点注册制的制度规则,提高注册制审核透明度,优化工作程序;
二是推进创业板试点存量市场注册制改革的平稳落地,当前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主要制度规则已经完成公开征求意见,将尽快向市场发布;
三是在及时总结评估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稳步在全市场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
技术准备工作快马加鞭
据上海证券报此前报道,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渐行渐近,相关技术准备工作快马加鞭。目前,部分券商已完成创业板改革相关的技术系统改造,交易系统测试时间表已基本排定。
报道称,深交所、中国结算、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已于上周联合启动了联调测试,已完成技术系统改造的市场参与方可以随时接入,通过模拟创业板股票交易、非交易等业务的委托申报、成交回报、行情接收、清算交收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市场化转融通等业务处理过程,检验技术系统的正确性。
据了解,联调测试将持续到6月12日,在联调测试后,深交所将联合中国结算等,在6月中下旬组织仿真测试,确保6月底之前完成相关技术准备。之后,深交所还将组织生产环境下的全网测试。
与此同时,各大券商也在加紧推进创业板交易权限开通及存量客户补签《创业板风险揭示书》工作。目前,包括广发证券、招商证券、平安证券、华泰证券、国泰君安、东吴证券等在内的大部分券商,均可在线受理投资者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在线签署《创业板风险揭示书》等业务,部分券商APP打开即会弹出相关提示,一些券商还安排了专门人员,打电话通知存量客户补签《创业板风险揭示书》。
广发证券广州某营业部的投资顾问表示,“因为新版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实施办法要求,新申请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的个人投资者,必须满足10万元资产+2年投资经验的条件,而‘股龄’2年以上的投资者,基本已经开通了创业板交易权限,因此新开户的人并不多,我们近期的主要工作是通知存量投资者签订风险揭示书。”
炒股须知!下半年政策出台时间表确定
6月底前出台政策一览
改革创业板并试点注册制,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6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落地)
降低工商业电价5%政策延长到今年年底。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降低15%。减免国有房产租金,鼓励各类业主减免或缓收房租,并予政策支持。坚决整治涉企违规收费。(6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
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再延长至明年3月底,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应延尽延,对其他困难企业贷款协商延期。(6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
完善考核激励机制,鼓励银行敢贷、愿贷、能贷,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首贷、无还本续贷,利用金融科技和大数据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精准性。(6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
围绕支持企业增订单稳岗位保就业,加大信贷投放,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覆盖面,降低进出口合规成本,支持出口产品转内销。(6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
完善社会救助制度。扩大低保保障范围,对城乡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将符合条件的城镇失业和返乡人员及时纳入低保。对因灾因病因残遭遇暂时困难的人员,都要实施救助。(6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
赋予省级政府建设用地更大自主权。(6月底前完成)
大幅缩减外资准入负面清单。(6月底前完成)
7月底前出台政策一览
今年对低收入人员实行社保费自愿缓缴政策,涉及就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全部取消,合理设定流动摊贩经营场所。(7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
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增加30元。(7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
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提高中央调剂比例。全国近3亿人领取养老金,必须确保按时足额发放。扩大失业保险保障范围,将参保不足1年的农民工等失业人员都纳入常住地保障。(7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
8月底前出台政策一览
支持企业扩大债券融资。(8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
推进新一轮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8月底前完成)
9月底前出台政策一览
发展工业互联网,推进智能制造,培育新兴产业集群。发展研发设计、现代物流、检验检测认证等生产性服务业。电商网购、在线服务等新业态在抗疫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要继续出台支持政策,全面推进“互联网+”,打造数字经济新优势。(9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
加快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发展,提升国际货运能力。(9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年内持续推进)
10月底前出台政策一览
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10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
11月底前出台政策一览
筹办好第三届进博会,积极扩大进口,发展更高水平面向世界的大市场。(11月底前完成)
12月底前出台政策一览
出台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12月底前完成)
在中西部地区增设自贸试验区、综合保税区,增加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12月底前完成)
坚持生命至上,改革疾病预防控制体制,加强传染病防治能力建设,完善传染病直报和预警系统,坚持及时公开透明发布疫情信息。(12月底前出台相关政策)
大型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要高于40%。(12月底前完成)
放宽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登记经营场所限制,便利各类创业者注册经营、及时享受扶持政策。(12月底前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