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4日,经国务院批准,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达885亿元人民币,是由财政部、生态环境部、上海市人民政府三方发起成立的绿色发展领域的国家级投资基金,长江经济带沿线 11 省均参与出资。绿色基金重点支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生态修复和国土空间绿化、能源资源节约利用、绿色交通和清洁能源等领域,可以有效发挥政府资本对于社会资金的引导效应,利用市场机制支持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积极推动美丽中国建设。
近年来,绿色基金从研究、政策建议到落地,得到各方关注。2015年9月,《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要“支持设立各类绿色发展基金,实行市场化运作”。2016年8月31日,在各方推动下,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等七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提出支持设立各类绿色发展基金,实行市场化运作。中央财政整合现有节能环保等专项资金设立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投资绿色产业,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发起区域性绿色发展基金,支持地方绿色产业发展。支持社会资本和国际资本设立各类民间绿色投资基金。
政府出资的绿色发展基金要在确保执行国家绿色发展战略及政策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方式进行投资管理。地方政府可通过放宽市场准入、完善公共服务定价、实施特许经营模式、落实财税和土地政策等措施,完善收益和成本风险共担机制,支持绿色发展基金所投资的项目。这从中央政府层面和地方政府层面给绿色发展基金的设立提出了明确的路线图。绿色基金可以充分运用政府与市场的双轮驱动,有效激励更多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开展绿色投融资,解决绿色环保产业的资金瓶颈问题。绿色发展基金的政策落地也一定会成为中国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有效路径。
对比国内外绿色基金发展历程和趋势,结合我国具体国情,中国绿色基金的发展呈现以下特点和趋势:
第一、国家绿色基金大有作为
绿色基金可以充分运用政府与市场的双轮驱动,有效激励更多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开展绿色投融资,解决金融创新的资金瓶颈问题。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的落地也一定会带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绿色环保产业,成为中国财政金融支持绿色可持续发展的新动力。绿色基金可用于雾霾治理、污染防制、清洁能源、绿化和风沙治理、资源利用效率和循环利用、低碳交通、绿色建筑、生态保护和气候适应等领域。
从投资者结构来看,绿色发展基金应是作为公私混合型的模式设立,投资人包括政府、金融机构、企业、私募股权基金、保险公司、养老基金、国际金融机构、各类气候基金等。
同时,完善绿色基金的制度框架和激励机制。明确绿色发展基金的资金投向、运作模式、发展目标、监管机制等,以此促进绿色发展基金良性发展。健全绿色发展基金管理机制,包括设立合适的风险应急机制、完善信息披露机制、投资环境效益评估体系,为社会投融资主体、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等部门提供良好的信息。建立绿色发展基金激励机制,提高社会资本参与度。绿色基金的相关制度框架亟待完善。建立绿色项目库,完善绿色投资标准和筛选标准、退出机制和法律框架。
第二、各级政府发起设立绿色发展基金可以有效带动社会资本参与绿色发展
目前,我国已在云南、河北、湖北、广东、浙江、贵州、山东、陕西、重庆、江苏、安徽、宁夏等十几个地方建立了50多个由地方政府支持的绿色发展基金,还有很多民间资本、国际组织等也纷纷参与设立绿色发展基金。
2017年6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浙江、江西、广东、贵州、新疆5省(区)选择部分地方,建设各有侧重、各具特色的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而地方绿色基金的推出也成为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的重点。
绿色基金可以引导更多资金投向绿色产业,包括农业农村污染防治、生态建设等产业,各级地方政府要根据其资源禀赋,以项目为载体,放宽市场准入、完善公共服务定价、实施特许经营模式、落实财税和土地政策等措施,为有效吸引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提供空间。绿色基金可以带动绿色投融资,促进地方政府投融资改革,帮助筹措绿色城镇化资金,各级政府发起绿色发展基金成为一种趋势。
第三、绿色基金积极推动绿色技术创新
党的十九大报告给构建市场化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指明了重要方向,应逐步建立以绿色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融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鼓励绿色发展基金、政府引导基金、国家新型产业创业引导基金、绿色技术银行、国家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民营企业引导基金等把绿色技术创新作为重要的支持领域,促进环保科技产业发展和成果转化,并建立相应的投资激励机制,为绿色发展奠定技术创新的动力。
第四、完善绿色基金投资绩效评价体系和筛选指标体系
资产/项目识别界定标准、环境绩效评价指标、核算方法、环境信息披露,这些是规范建立完善的基金规则的重要内容。借鉴发达国家具有代表性的绿色投资基金的环境筛选指标,这些指标涉及污染减排、气候变化和能源利用等不同的范围。对政府引导的投资而言,绿色投资基金主要以支持环境治理技术和资金落后的企业为目标,以负向筛选与一般社会责任投资筛选体系相融合的方式,为环境亟待改善的地区和企业提供环境治理资金,从而推动当地环境的改善。
对比主要发达国家的绿色基金,差异化的投资理念推动了全球绿色基金投资标准体系的构建,包括联合国发起的责任投资原则的ESG标准,可持续发展的主题投资,比如清洁能源、绿色科技、垃圾处理、可持续农业等方面的投资,这些都值得我国在绿色基金投资的引导机制方面予以关注和借鉴。
第五、推动绿色基金的“基础设施”与区域一体化金融合作
建议发挥绿色基金的多方合力,将可持续发展创新示范区、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和自贸区建设有效衔接,进一步重视对创新型人才、技术的政策支持,推动市场化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完善。发挥上海科创中心、长三角一体化绿色发展先行示范区作用,发挥京津冀一体化和雄安自贸区的辐射力和影响力,落实粤港澳大湾区的绿色经济推进和自贸区发展相关政策,出台支持利用外资、绿色技术转移转化众创空间的政策,加强创新人才融合和培养,有效吸引国际绿色技术、国际资本和人才在自贸区的落地和实践。
第六、发展多元化的投融资结构
应通过政策和制度调整,积极拓宽绿色基金的融资渠道,发展民间资本、养老金、金融机构、国外资本和政府资金等共同参与的多元化投资主体结构,积极推动商业银行投贷联动试点,为绿色基金发展创造良好的激励机制。积极利用外资推动绿色基金可持续发展,进一步获得国际金融机构等在基金和技术上的支持。吸引专业人才推进绿色技术创新,发挥责任投资和ESG标准对绿色投资和可持续金融的指引作用。
从可持续发展承诺、政府投资拉动、ESG评价指标体系、创新激励机制、公司治理、资本市场、法规制度的完善等多层面推动更多机构投资者参与环保产业和绿色投资基金的发展。
第七、绿色基金成为国际绿色金融合作的新动力
国际投资的绿色化和环境社会责任的承担已经成为关注热点,而绿色基金也会成为全球绿色金融合作的重要路径。
加强绿色金融的国际合作,支持社会资本和国际资本设立各类民间绿色投资基金将成为绿色发展的合作重点。未来我们可以联合全球的合作伙伴,通过绿色基金在“一带一路”进行绿色投资,推动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绿色金融的国际合作。世界银行、亚投行、丝路基金、亚洲开发银行、金砖银行、国际金融公司等在推动亚太金融合作、“一带一路”基础设施投资方面也更多强调绿色投资。上海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和自贸区, 在有效推动绿色基金和绿色技术创新的国际合作方面一定会大有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