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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承保资料虚假 人寿财险两支公司合计领罚45万

2020-07-24 编辑:网站编辑 有687人参与 手机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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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贵州银保监局23日消息,由于车辆保险承保资料虚假,近日,中国人寿财险公司旗下两支公司分别被罚20万元和25万元。

  铜仁银保监分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铜仁市中心支公司,以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松桃县支公司车辆保险承保资料虚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百七十一条,铜仁银保监分局对铜仁市中心支公司罚款20万元,对有关责任人沈昊予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对松桃县支公司罚款25万元,对有关责任人吴进西予以警告并罚款1万元。

  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官网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限制其业务范围、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或者吊销业务许可证:编制或者提供虚假的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的;拒绝或者妨碍依法监督检查的;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

  此外,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保险经纪人违反本法规定的,保险监督管理机构除分别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条至第一百七十条的规定对该单位给予处罚外,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