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电 题:债市改革补短板 加快推动债券纠纷处理机制建设
新华社记者刘开雄
债券违约是债券市场正常运行中时有发生的事,关键在于如何处理好债券违约与相关纠纷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自2014年“11超日债”发生违约之后,我国债市债券违约事件就时有发生。近年来,债券违约的数量和金额都有所上升。因此,加快推动债券违约及相关纠纷处置的体制机制性建设显得尤为紧迫。
2019年12月27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同时发布了债务融资工具违约处置指南、持有人会议以及受托管理人制度等重要规则,进一步规范和明确了银行间市场债券违约及相关纠纷的处理机制。
今年7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全国法院审理债券纠纷案件座谈会纪要》。纪要统一了债券纠纷司法审判的法律适用,进一步畅通了持有人司法维权渠道,全面回应了市场主体普遍关切的痛点问题,进一步夯实了前期相关规则的法律基础。
人民银行金融市场司副司长马贱阳认为,纪要较为全面地明确了当前债券市场纠纷涉及的关键问题,畅通了债券纠纷司法救济渠道,统一了债券市场的相关法律适用问题,是债券市场平稳有序健康发展的重要法治保障。
“与国际成熟市场相比,我国金融市场还存在系统的制度性短板,例如企业破产制度、债券违约处理等。”在中银证券全球首席经济学家管涛看来,弥补制度性短板是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目标和内容,也是进一步提升我国金融市场国际竞争力和吸引力的关键环节。
专家认为,加强债券违约及相关纠纷的行政与司法衔接,对于加快我国债券市场发展,提高债券市场运行效率和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这有助于我国扩大金融开放,提高我国债券市场的国际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