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季度114家保险机构被罚 广、辽、黑罚单总金额全国前三
“344张罚单、114家机构、5115.8万元”这是银保监系统二季度开出的保险业罚单情况。
根据普华永道发布的二季度保险行业合规监管分析,随着企业逐步复产复工,保险行业也逐渐走出疫情影响。与此同时,监管机构对行业不合规行为的监督力度也在不断加大。近日,银保监会发布《关于开展银行业保险业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表明了监管从严态度和当前监管检查重点。
完善公司治理
对于二季度银保监系统开出的344张罚单中,普华永道分析称,338张罚单(占约98.3%)涉及罚款;281张罚单(占约81.7%)涉及警告;9张罚单(占约2.6%)涉及撤销高管任职资格;7张罚单(占约2.0%)涉及停止接受新业务;1张罚单(占约0.3%)涉及吊销业务许可证。
具体而言,9张处以“撤销高管任职资格”的罚单涉及3家财产险公司、1家寿险公司和2家中介机构,主要违法违规事由包括农业保险承保理赔档案不真实、不完整,妨碍依法监督检查行为,编制虚假资料行为,未经批准变更经营场所等。
7张处以“停止接受新业务”的罚单涉及3家财产险公司和4家中介机构,主要违法违规事由包括虚列费用、给予投保人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的保险条款,委托未取得合法资格的机构从事保险销售活动等。
1张处以“吊销业务许可证”的罚单涉及1家中介机构,违法违规事由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其他利益。
其中,二季度银保监系统开出的344张罚单中,财产险公司罚单数量和金额均为最高,罚单数量达到157张,占比45.64%;罚单金额3154.6万元,占比61.66%。
值得一提的是,持续完善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将是银保监系统重点监管的领域。7月20日,银保监会2020年年中工作座谈会强调,严格规范股东股权管理,加强股东资质审查,实施股东入股“承诺制”,对违法违规问题股东坚决实施行业禁入。强化“两会一层”履职监督,督促提升董事专业性独立性,强化监事会依法独立行使监督职责,加强高管层履职行为规范。进一步规范信息披露范围和内容,建立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公开常态化机制,强化外部监督和市场约束。
广东开具的单笔罚金最高
从处罚区域分布看,广东省、辽宁省和黑龙江省三地监管机关开具罚单总金额在全国位于前三。
对于三地监管机关开具罚单的共性和差异,普华永道分析称,广东省开具罚单数量少,但平均单张罚单处罚金额高。二季度广东省监管机关开具20张罚单中,包含100万元以上巨额罚单4张,4张罚单金额合计占总罚款金额71.9%。处罚对象均为财产险公司,处罚类型包括虚构保险中介业务方式套取费用、给予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保险合同约定外的其他利益、利用业务便利为保险公司谋取不当利益等多项违规并罚。
7月27日,广东银保监局2020年年中工作座谈会要求,深化农合机构改革,持续巩固改革成果。严防乱象反弹回潮,严防影子银行死灰复燃。盯紧重点机构、重点地市,继续保持车险市场乱象整治高压态势。对违规行为露头就打,严防乱象反弹。坚持“房住不炒”定位,促进房市平稳健康发展。继续稳妥推进重点案件、重大风险处置。
与此同时,辽宁省开具罚单数量最多,但平均单张罚单处罚金额较低。二季度辽宁省监管机关开具罚单数量是全国平均水平的近4倍,是同为东三省的黑龙江省的约1.5倍,但平均单张罚单处罚金额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处罚类型主要包括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部分保单存在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的问题、虚列服务费套取费用等。
此外,黑龙江省开具罚单数量多,但平均单张罚单处罚金额不高。二季度黑龙江省监管机关开具罚单40张,处罚金额总计558.9万元。平均单张罚单处罚金额在全国平均水平附近。处罚类型主要包括业务财务数据不真实、部分保单存在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的问题、虚列服务费套取费用等。
6月24日,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开展银行业保险业市场乱象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通知》要求,防止乱象反弹回潮,推动金融支持疫情防控和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等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普华永道指出,严监管环境下,保险机构需进一步深化合规管理工作,就监管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开展自查自纠,持续深入整治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同时检视和完善公司合规机制,持续提高合规管理水平,为业务可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作者:李致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