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重拳指向资金运用 银行、保险、信托都被罚
对于金融机构资金使用情况的规范和监管是金融监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从资金的流动规律来看,央行释放的流动性一般而言自上而下首先流入金融机构,尤其是大型金融机构,再从金融机构经过市场化安排流至末梢企业,服务和支持实体经济。在这一过程中,监管为金融机构的行为设置了严格规范要求,引导资金合理安排运用。
不过,由于利益以及其他种种原因,机构或者从业人员经常会踩踏监管红线,无视资金运用规则。这种情况在市场流动性充裕、资本市场以及房地产市场热度较高的时候表现尤为明显。从金融监管机构近期公布的行政处罚行为来看,不少处罚均直接指向金融机构的资金使用问题,典型问题正是资金违规流向资本市场、房地产市场等。
严查银行资金流向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梳理,8月以来的银行罚单中,绝大部分与贷款审查不到位导致资金被挪用,流向他处相关。这些被违规使用的资金包括对公贷款资金、个人贷款资金、同业资金等。涉及到该问题的银行有招商银行长春分行、招商银行广州分行、汇丰银行、工商银行吉林分行、工商银行广州华南支行、江西赣县农商行、浙江衢州农商行、中国银行常州分行等。
其中,明确披露出资金违规流向房地产或者资本市场的包括,兴业银行上海分行同业投资、理财资金等违规投向资本金不足的房地产项目等被上海银保监局罚款450万元;广西龙州农商行以一般固定贷款品种发放房地产贷款等被罚40万;工商银行长春分行因贷款管理不审慎,个人质押贷款资金被用于购买理财产品、节节高创新型存款产品而被罚20万元。
近年来,监管对银行贷款流向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包括支持小微企业、支持环保企业、下调利率等等,银行贷款业务的利润空间被压缩,不少银行机构铤而走险突破相关红线,将贷款发放给不符合这些要求的企业也成为常见受罚区,比如向环保不达要求的企业发放贷款等。
除此以外,监管对个人信息保护、对个人信用贷资质审查行为也越来越关注,相关处罚很普遍,并且罚款数额较其他违规行为更为严重。上海银保监局披露的罚单显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平洋信用卡中心因对客户个人信息未尽安全保护义务,对部分信用卡催收外包管理严重不审慎被处罚100万元;招商银行信用卡中心因对客户个人信息未尽安全保护义务,对信用卡申请人资信水平调查严重不审慎被罚100万元。
信托、保险都被罚
不仅针对银行资金使用情况严格规范和监管,监管针对信托和保险机构的相关行为也进行了严厉处罚。
银保监会官网公布了三条关于吉林信托的处罚信息。因未严格审核信托目的的合法合规性,为银行规避监管提供通道,吉林信托被银保监会处以40万元罚款。对于吉林信托违法违规行为,李巍负领导责任和管理责任,李俊永负合规管理责任,吉林银保监局对此二人予以警告处分。
此外,8月4日,银保监会发布的两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信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和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别被罚款50万元和60万元。其中,信泰人寿的处罚缘由即是违规使用保险资金。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17年9月,信泰人寿在恒丰银行办理协议存款5000万元,该笔业务从发起、询价、谈判到合同签订均由财务管理部完成,不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2018年3月,信泰人寿在吉林春城农村商业银行办理协议存款3亿元,吉林春城农村商业银行没有外部信用评级,不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以及监管部门规定的保险资金存款银行的资质条件。
信泰人寿对于此项处罚提出了申辩意见,但未被监管采纳。对信泰人寿及相关负责人的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决定给予信泰人寿公司罚款60万元,四位负责人罚款28万元,合计88万元。监管机构认为,事实认定清楚、法律适用准确、处罚尺度适当,对信泰人寿及相关负责人的陈述申辩意见不予采纳,决定给予信泰人寿公司罚款60万元,四位负责人罚款28万元,合计88万元。
永诚保险的违规行为则涉及到,对股东业务应收保费未进行减值测试,也未计提坏账准备;防预费跨年度核算,导致偿付能力报告实际资本错误增加;取得土地使用权未及时入账和摊销;风险综合评级报告30余项评价指标填报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