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吉林省药监局强化责任担当,切实加强药品安全监管,不断加大对案件查办工作的指导督促力度,多点多线发力,打出一系列组合拳,有力保障了药品质量安全和供应保障。
年初,省药监局召开全省系统违法案件查办工作调度会,分析全省药品案件查处形势,并就进一步做好2020年药品案件查处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先后召开5次重大行政处罚案件讨论会,对13起药品案件和3起医疗器械案件进行集体讨论,依法依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定《关于明确部分工作职责的意见(试行)》,进一步明确案件办理、业务指导、督查督办和法制审核工作流程,实行案源归口统一管理;印发《关于定期报送打击侵权假冒案件统计数据和阶段性工作总结情况的通知》,要求各单位确定专人负责定期统计报送工作,确保数据和工作情况详实准确;出台《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使用管理规定》,并编印了带有固定编号的《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供案件承办单位使用。同时,认真做好药品安全考核相关工作,将落实党政同责、案件查办率和药品检查员出勤率作为重点考核项目,逐一细化16个大项48个子项考核指标。
组织开展“两品一械”抽验工作,确定了吉林省2020年“两品一械”抽检资金分配方案,制定并印发了《2020年吉林省药品抽检计划》,全年计划完成监督抽检9207批、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品种4610批,截至7月底已完成省抽5500余批次。省药品检验所共受理各类检品4294批,发出报告4213份。制作了“吉林省药品抽样专用章”并应用于省抽系统,提高了抽样工作效率。4月29日和30日,通过视频形式组织开展了由各市(州)、长白山市场监管局、省药监局各检查分局、各地药品检验机构相关人员参加的抽检工作培训会,规范抽检行为,提高工作标准。5月份以来,该局还积极做好药品国抽后续处置工作,组织相关检查分局对6户企业涉及的7个批次产品进行核查处置,督促承办单位及时反馈问题产品暂控措施和案件查处情况,并按要求上传国抽系统。
在强化行刑衔接工作方面,省药监局会同省公安厅、省市场监管厅印发了《关于严厉打击疫情防控期间医用物资和生活物资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形成打击防疫领域违法犯罪行为合力;与省公安厅起草了《关于打击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违法犯罪活动执法协作实施办法》,成立联动执法办公室,并于7月7日举行揭牌仪式,不断健全“防控+打击”执法安全体系,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共同打击药品违法犯罪活动。目前,联动执法办公室已召开3次联席会议,省药监局为公安快速检验2批次涉案物品,向公安移送案件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