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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了银华基金原基金经理郭建兴的刑事判决书。
据判决书显示,郭建兴、张超曾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股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要求二人向证监会退缴违法所得、缴纳罚款共计1095.78万元。
判决书披露,郭建兴任职期间曾利用基金账户掌握的有关投资决策、交易等方面的信息,违反规定,明示张超利用其实际控制的杨某、张超名下两个证券商户,先于或同期于郭建兴管理的基金账户买入或卖出相同股票35只,证券交易成交额共计9700余万元,非法获利共计737.08余万元。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郭建兴、张超犯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2年10个月,缓刑3年,并分别处罚金411.02万元。
据公开资料显示,郭建兴于2011年4月加盟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自2011年9月2日起担任银华优质增长混合基金基金经理。据天天基金网显示,郭建兴任职期间,银华优质增长混合产品的回报率达5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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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关注的是,上个月,银华基金旗下另一位曾获“金牛奖”的基金经理周可彦同样因为操纵账户,趋同交易的问题受到天津证监会处罚。
(图片来源:天津证监局官网)
天津证监局表示,2013年10月22日至2018年12月26日,周可彦在任职银华富裕基金经理期间,曾利用为公开信息操纵“张某兰”证券资金账户资金。
据天津证监局公告显示,周可彦在任职期间,在知晓妻子李某涓交易股票的情况下,将其掌握、知悉的“银华富裕基金”未公开交易信息提供给李某涓,李某涓通过“张某兰”证券账户进行交易。
据统计,2013年10月22日至2016年8月23日期间,“张某兰”证券账户共计交易上交所上市股票90只,成交金额合计4554.8万元。
此外,同期内,“张某兰”证券账户先于、同期或稍晚于“银华富裕基金”账户趋同交易股票57只,趋同成交金额1826.26万元,趋同交易盈利88.13万元。
不仅如此,2013年10月22日至2016年8月23日期间,“张某兰”证券账户交易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73只,成交金额合计2624.08万元;先于、同期或稍晚于“银华富裕基金”账户趋同交易股票38只,趋同成交金额1042.72万元,趋同交易盈利32.91万元。
天津证监局调查结果显示,“张某兰”证券账户在沪深两市趋同交易合计盈利121.04万元。
由于上述违规行为,天津证监局对周可彦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决定。
据Wind显示,周可彦具有10年以上的从业经验,曾先后在中国银河证券、工银瑞信基金、嘉实基金等公司任职,2013年8月起加入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开资料显示, 2016年,在市场同类基金收益率平均负两位数的情况下,银华富裕实现了7%以上的正收益,周可彦也因此获得了金牛奖。
(图片来源:天天基金网)
据天天基金网显示,周可彦曾于2013年10月至2018年12月期间任职银华富裕主题混合产品经理,任职期间,该产品的回报率为97.02%。
据Wind显示,银华基金成立于2001年5月,截至2020年二季度末,银华基金总管理规模达3818.41亿元,旗下共管理173只产品,旗下基金经理达5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