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化北京市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的批复》显示,原则同意《深化北京市新一轮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建设国家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示范区工作方案》(下称《工作方案》)。
《工作方案》中提及,支持外资投资机构参与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境外投资试点;深入实施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试点,逐步放开公开市场投资范围限制等。
对此,上海市人民政府参事、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盛松成对表示,外资投资机构进行QDII境外投资,是扩大人民币海外使用的重要举措。投资机构擅长资产组合和管理,投资规模和收益都有较大保障,有助于人民币资产在海外长期持有;而且,外资投资机构对海外市场的交易规则、交易制度更为熟悉,有利于人民币的海外循环。
另外,《工作方案》还强调,将推进资金跨境流动便利。
对此,盛松成分析表示,资金跨境流动是与对外贸易和对外直接投资紧密联系的,在贸易保护主义盛行时期,需要通过贸易投资便利化扩大对外贸易和投资。当前,我国境内还没有形成规模的离岸金融业务市场和体系,只有很少一部分针对外国企业和居民的离岸银行业务,对未来实体经济参与国际循环形成了掣肘。
盛松成进一步表示,而试点境内离岸人民币金融业务,十分有利于中资企业走出去,降低汇率波动的风险,也有助于国际收支管理,降低货币错配风险;另一方面,有助于推动人民币国际化,形成“资本输出本币、贸易和证券投资收回本币”的人民币循环。(常佩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