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业和信息化部9月15日消息,为贯彻落实国家软件发展战略,提升关键软件产品供给能力,推进软件园区特色化、专业化、品牌化、高端化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编制了《中国软件名园创建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指出,申请软件名园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发展规划。园区的发展规划目标明确、定位清晰、功能完备,符合国家软件产业发展相关战略、规划及行动计划要求。
(二)发展环境。园区申请创建工作得到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的支持,为软件产业要素资源高效集聚提供有力保障。园区所在地地市级政府应有独立的管理机构负责园区的建设和管理,制定创建工作方案,出台支持软件产业发展的专门政策,执行软件产业统计调查制度。
(三)产业基础。园区软件产业规模原则上不低于100亿元,在关键软件领域拥有若干全国知名度较高的骨干软件企业和若干全国市场占有率较高的软件产品,具有承担国家软件产业重点攻关任务的能力。
(四)创新体系。园区企业具备业内领先的核心关键技术水平,软件著作权、专利等知识产权拥有量位居全国前列,能够形成产用协同的产业创新生态。
(五)公共服务体系。园区具有功能完善的公共服务平台,能够提供适配验证、体验推广、企业孵化、投资融资、法律服务、人才培训等优良的公共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