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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花钱包、麻袋财富被指涉阴阳合同、砍头息 年利率远超36%红线

2020-11-04 编辑:网站编辑 有842人参与 手机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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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经纬客户端3月17日电(魏薇)去年3·15晚会中,央视曝光了“714高炮”平台,不少借款人身陷其中,被套路贷、暴力催收等所迫,甚至有借款人走上了不归路。

一年过去了,违规放贷的乱象仍未绝迹。3月16日,有借款人向中新经纬记者反映,小花钱包和其合作方麻袋财富涉嫌阴阳合同、收取砍头息以及搭售保险等。

涉嫌阴阳合同 回应将核实情况

“小花钱包借款协议涉嫌阴阳合同,2018年11月,我从小花钱包借款10000元,但是借款服务协议上写的借款本金为14547.84元,之后每月偿还727.39元本金和几十元不等的利息,一共20期。”江西省的罗先生对中新经纬记者介绍自己的借款经历。

罗先生称,自己的借款合同和银行流水显示,借款14547.84元是由麻袋财富平台打给了托管银行的账户上,但是立马又被麻袋财富平台扣去了4547.84元服务费。“这是将高利息包装成服务费,其实就是砍头息。”他表示。

罗先生借款协议 来源:采访对象提供

罗先生借款到账10000元 来源:采访对象提供

在罗先生提供的借款咨询服务协议上显示,借款利率为0.027%/日,还款方式为按月等额本金,以此计算年利率仅9.855%。实际情况真的如此吗?一位业内人士告诉中新经纬记者,以IRR公式计算,真实的年利率复利计算高达74.43%,年利率单利计算为56.94%。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的李旻律师认为,如果真的如借款人所说,那平台方的确涉嫌收取砍头息,是违规的。

“该网贷平台实质上是以服务费等形式收取导致利息超过年化36%红线的砍头息。”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孟博律师在接受中新经纬记者采访时表示,砍头息指的是,出借人在支付借款时预先扣除利息,但在借款合同、借据等能够证明借贷关系的文件中仍将已扣除的利息作为本金的一部分,并另外约定利息。实际上,这种做法并不受法律保护。借贷合同属于实践合同,以实际支付借款数额为准,可以先付利息,但不能收砍头息。

早在2017年12月,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P2P网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同下发的《关于规范整顿“现金贷”业务的通知》规定,各类机构以利率和各种费用形式对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各类机构向借款人收取的综合资金成本应统一折算为年化形式。

上述文件强调了“各种费用形式”,这也意味着,无论是担保费、会员费、手续费还是风险评估费,都应该作为资金成本统一折算为年化形式。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孟博律师表示,借款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中新经纬记者在这份借款咨询服务协议上看到,受托人为小花(厦门)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即小花钱包的运营主体,是资金借贷关系中的“信息中介”。

天眼查显示,小花(厦门)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12月30日,注册资本6000万元人民币,并于2019年1月29日更名为小花(厦门)互联网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小花公司”),法定代表人为侯鸿博,该公司第一大股东为中腾信金融信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80%,第二大股东为西藏泓杉投资管理中心,持股比例为20%。小花钱包官网显示,该公司业务包括消费分期、信用卡账单分期以及商城购物。

上述协议上还提到,资金提供方为麻袋财富平台,该公司官网显示,麻袋财富是中信产业基金控股的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由上海凯岸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管理。平台注册资本1.1亿元,并于2015年与中腾信共获增资 4.2 亿元。截至2019年6月30日,麻袋财富累计投资金额突破1228亿元,累计投资人收益超过18.7亿元。

麻袋财富介绍,该平台是一个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服务平台,也就是公众熟悉的P2P平台,通过借贷信息撮合服务为借款人解决资金需求,为投资人提供资金回报。介绍中还表示,麻袋财富与小花公司的大股东“中腾信”为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中新经纬记者就上述问题尝试联系小花公司和麻袋财富,小花公司方面回应称,小花钱包严格遵循国家法律规定的36%利率红线,小花钱包是麻袋财富的资产端合作伙伴。小花钱包在接到投诉的第一时间即进行了信息核实,后与投诉人沟通了解诉求,如核实确因疫情导致还款困难,将视情况给予减免、展期等帮助。

代扣款服务被质疑

不仅涉嫌砍头息和高利贷,小花钱包以及麻袋财富的代扣款服务也被借款人质疑扣费不明。罗先生表示,今年3月,自己在查看还款记录时,发现有几笔资金扣款有问题,于是在3月6日还款日之前,将手机银行中的第三方快捷支付“宝付支付”、“通联支付”都注销了,之后他发现,还款不能直接还给麻袋财富,必须通过“宝付支付”扣款,所以3月6日,他的还款并没有扣款成功。

奇怪的是,3月7日,罗先生的银行卡显示自动扣款了两笔资金,分别为2.17元和100.36元,后一笔的业务摘要显示为“保险”。

他拨打了中国银联、第三方支付“通联支付”的客服电话询问,客服人员称,这两笔资金是麻袋财富通过通联支付扣款的,但是具体以何理由扣款,客服也并不知道。

“我多次要求解除代扣服务,但银行方面称和我本人解除不了,发卡行的客户经理告诉我,是工商银行总行打包签署的协议,他们也取消不了,小花钱包的客服说,我还有欠款,因此不同意取消。但是他们乱扣钱,这个应该如何处理?”罗先生无奈地表示。

在罗先生提供的委托扣款授权书中第五条规定,“本委托授权书的期限自本授权书出具日起,至本人在《借款咨询服务协议》及借款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时止”。而对于是否可以解除委托扣款协议,小花公司相关工作人员并未给出明确回应。

搭售借款人意外险

此外,罗先生还称,自己借款时还被搭售了保险。罗先生的借据信息显示,2019年9月,他有一笔本金6733元的借款,被搭售了保费为76.76元的借款人意外保障计划。

罗先生的借据信息中包括了“借款人意外保障计划” 来源:采访对象提供

而最令罗先生气愤的是,他在小花钱包App上根本无法找到保险合同,也不知道保险合同的具体内容。

早在2019年7月23日,银保监会已向财险保险公司下发《关于开展现金贷等网贷平台意外伤害保险业务自查清理的通知》,叫停保险公司通过现金贷等网贷平台销售意外伤害保险的行为。

对此,小花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表示,保险不是搭售的,也并非强制购买。而罗先生称,在申请贷款时会自动弹出来一个保险协议,他以为不买保险就不会放款,所以就点击了同意。

除了罗先生,中新经纬记者在第三方投诉平台聚投诉上看到,涉及小花钱包的投诉贴高达上万条,其中多数问题涉及阴阳合同、砍头息、收取高额服务费、暴力催收等。

孟博律师介绍,2019年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开展银行保险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就提到,对于违反银行业保险业监管法规的问题,要依法处罚;对开办的不当业务、存在的不当销售行为,要立即叫停或纠正,出现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的要问责到人;对于涉及违法犯罪的问题,要移送司法机关惩处。

中新经纬记者同时联系了麻袋财富试图进一步了解情况,客服人员表示可以将问题发送至邮箱,截至发稿未收到相关采访问题的回复。(中新经纬APP)

(编辑: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