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8日讯(记者马先震孙辰炜)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安徽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网站于近日公示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皖药监药罚〔2020〕7-1号)显示,国药控股芜湖有限公司销售劣药复方对乙酰氨基酚片。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第七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年修正)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六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修正本)第七十四条规定,对其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国药控股芜湖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8月1日,注册资本4800万人民币,国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为大股东,持股比例70%。国药控股安徽有限公司大股东为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国药控股”,01099.HK),持股比例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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