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证监局连发3条对川财证券管理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究其原因,是川财证券在开展债券交易业务过程中,存在部门经营管理混乱、债券交易行为管控不足、交易对手和交易债券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经查,川财证券在开展债券交易业务过程中,债券交易业务部门经营管理混乱,债券交易部门岗位人员未有效隔离和管理,债券交易的投资决策、交易执行、风险控制、清算交收等关键岗位存在混合操作;债券交易行为管控不足,部分业务人员利用个人通讯工具询价,部分交易询价记录缺失,个别交易存在先成交后申请的情况;交易对手和交易债券管理不到位,资管产品投资债券的交易中,存在买入的债券未入池公司债券池白名单的情况。
12月9日,四川证监局披露了对川财证券副总裁吴琼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吴琼在2013年11月至2018年11月期间分管川财证券自营业务,2018年11月至2020年5月分管资产管理业务。四川证监局认定吴琼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对其出具了警示函。
此外,四川证监局同日还披露了对川财证券固定收益部总经理安健、川财证券固定收益部投资经理赵彤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