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地方标准总数达2880项,位居全国第2位
从近日召开的河北省全省深入推进质量强省和标准化战略大会上获悉,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质量强省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关于全面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决定》,建立健全适合经济、社会、文化、生态、城乡建设和政府服务等各领域高质量发展要求的新型标准体系,2019年以来,河北省共制定发布省地方标准435项,省地方标准总数达2880项,位居全国第2位;制定发布省建筑工程地方标准65项,累计达286项。
发布工业类省地方标准154项。其中,发布《石墨烯-碳纳米管复合导电浆料测定方法》等战略性新兴产业标准38项,《双面发电太阳电池通用技术要求》等新能源应用标准23项,《工业计量与控制数字化应用规范》等传统工业转型升级标准47项,《600MPa级高强钢筋混凝土结构应用技术导则》等交通运输工程标准31项,《光通信用FP、DFB半导体激光器芯片直流性能测试规范》等军民融合标准15项。
发布农业类省地方标准114项。其中,发布《地理标志产品 蔚州贡米》等地理标志农产品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8项,《毒蘑菇识别》等野生菌类采收和生产标准9项,《种猪体型外貌鉴定技术规程》等畜禽、水产养殖标准25项,《冬小麦节水节肥节药高效生产技术规程》等农业节水、化肥农药减施增效技术标准13项,《西洋菜栽培技术规程》等新优特农产品生产标准28项,《鸡安卡拉病防治技术规程》等畜禽养殖和农业生产中病虫害防治方面的标准15项,《森林资源调查遥感判读区划技术规程》等林业生产与园林绿化标准16项。
发布服务业、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类省地方标准127项。其中,发布《电子商务企业服务与管理规范》等服务业标准63项,《保教师专业能力要求》等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标准31项,《工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规范》等安全生产标准33项。
发布生态文明建设类省地方标准40项。其中,经省政府批准,发布《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等5项强制性环保标准;发布《农村民用醇基燃料清洁取暖、炊事通用技术要求》等清洁能源推广、节能、生态修复标准35项。
发布省建筑工程地方标准65项。其中,发布《绿色建筑工程验收标准》等建筑节能、装配式建筑评价及技术等标准15项,服务雄安新区建设的《雄安新区地下空间消防安全技术标准》1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监测技术标准》等专项应用类标准17项,《市政老旧管网改造技术标准》等市政工程、基础设施及住宅设计改造等标准22项,《燃气企业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价与管控技术标准》等行业安全辨识及管理服务等标准10项。
与北京、天津联合发布京津冀协同地方标准12项。其中,发布《安全生产等级评定技术规范》等安全生产协同标准4项,《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等工程建设协同标准3项;《停车场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应用技术要求》等交通服务协同标准3项,《京津冀旅游直通车服务规范》旅游协同标准1项,《医学检验危值获取与应用技术规范》医疗卫生协同标准1项。
上述标准已纳入河北省地方标准管理信息系统,并向社会公开,供各有关单位、个人免费下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