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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晚间,云南证监局发布公告表示,因国融证券未能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发行人规范使用募集资金等原因,云南证监局对国融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图片来源:云南证监局官网)
据云南证监局公告表示,经调查,国融证券债券发行人腾冲市建安城乡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腾冲建安”)将“18腾冲01”债募集资金转借给其他两公司,合集金额达6300万元。
公告显示,腾冲建安曾将“18腾冲01”债募集资金分别转借给腾冲市盛源旅游文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500万元和腾冲市凤里片区棚户区改造项目指挥部3800万元,占募集资金总额的7.875%。目前,以上两笔借款均已收回。
云南证监局认为,国融证券作为腾冲建安的受托管理人,未能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发行人规范使用募集资金,且未在云南证监局组织的自查工作中如实报告发行人存在将募集资金转借他人的情况。
因此,云南证监局对国融证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据公开资料显示,国融证券成立于2002年4月,注册资本为17.83亿元。北京长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国融证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达70.61%。
就在本月,有媒体报道称,国融证券因一桩财务造假案遭证监会立案调查。据悉,国融证券于在11月份收到了证监会的立案调查通知书,被调查原因与ST富控2016年的一桩重大资产出售案有关,国融证券担任该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
目前,国融证券尚未公开回应此事。
截至今年上半年,国融证券实现营收4.63亿元,较上年同期下滑17.17%;同期内实现净利润0.61亿元,较上年同期扭亏为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