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化计划被通过概率较大,“赢家通吃”规则提升成功概率
中集天达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集天达”)的私有化进程已经到了关键时刻,按照此前发布的通函公告所示,本月内将举行法院会议及股东特别大会。以下首先重温一下要通过该私有化提议必须要具备的条件。
在中集天达私有化案件的分析中,根据通函文件可知,这次中集天达的私有化计划选择的方式是协议安排的形式。凡是采用协议安排方式进行私有化,首先须满足以下两项条件:
(1)在私有化法院会议投票时,获得参会的独立股东超过75%投票权投票通过;
(2)在私有化法院会议投票时,参会的独立股东不超过10%的投票权反对。
我们曾在此前发布的系列跟踪内容中《中集天达私有化背后隐藏的套利机会,或大幅提升审议通过的概率》经过严谨分析后得出结论是:(1)相对于其他私有化方式,中集天达采取协议安排方式进行私有化,达成私有化的难度系数也更低,成功概率较高的;(2)由于私有化背后存在套利机会,“赢家通吃”的规则更进一步提升了私有化成功概率。
假设私有化提议被通过的前提下,以截至12月18日的收盘价每股0.231港元计算,距离私有化价格每股0.266港元,隐含了15%左右的绝对收益率,也就是上周五买入的股东/投资者,一旦私有化条件被充分满足,那么代表着这些隐含的较高的绝对收益率都可以得到兑现。
对中集天达私有化强势“保驾护航”,警惕恶意阻拦和操纵势力
另一方面,我们按照交易行为持股或卖出,以及投票行为赞成或是反对,两两组合之后把投资者人群分为四种不同类型,进行了一次简单的逻辑演绎。如下所示:
第一种类型是持有,但不去现场投票的人群,可继续忽略,因为对结果没有影响;
第二种类型是卖出者,既然卖出,那就丧失了投票权,对结果也没有影响;
第三种类型持有或者持续买入,其后也会去现场投赞成票的投资者,这类是主力人群;
第四种类型中,我们把既不卖出,同时又会去现场投出反对票的投资者归为一类。我们认为出现这种情况是一个小概率事件,假若独立股东预期私有化方案不会被通过(或者说预期通过的概率较低),对这类投资者最有利的选择(为了躲避风险)是及早在二级市场报价卖出,而不是坚决持股,再待到股东大会和法院会议的时候去投否决票/反对议案通过。无论作为理性人,还是从人性出发,他们大概率的不会自我伤害,因为形象的来说,“自损一千,杀敌八百”事谁都不愿意去做,除非这类人群别有所图,另当别论。
业内人士指出,总结近年来的港股私有化的失败案例中,“数人头”的审议较容易被各种不法势力所操纵,通常会出现多个户头仅持有一手股票投出反对票,然后最终使得通过率不足50%,有些背后的操纵者更是“赤裸裸”的以此来要挟上市公司及管理层,目的是索要更多报酬。
目前,更为重要的是,需要对一些更为隐蔽的,高技巧的操作多加注意和防范。比如说有投机资金专门针对交易规则的漏洞来钻空子,通过先买后卖的方式结合港股T+2交收制度来故意夸大投票权,该登记在案的数量实际上与其现时手中所持股数量存在非常大的差距,最后投出反对票来恶意影响私有化投票结果,一旦投票结果出炉之后,这些投机资金由于交收成功,所以并不受后续因私有化失败带来的股价大幅下挫的影响,故可以隐蔽地兴风作浪、肆意妄为。据悉,中集天达管理层已经留意到相关资金的操作意图和动向,并积极采取措施应对和防范。
若当真如此,那么这部分极为少数的人群,跟半路截杀的土匪并没有什么区别,性质极为恶劣,甚至可定义为恶意阻拦私有化通过的投机资金,上市公司乃至监管部门须对此时刻警惕,建议必要时候可拿出法律武器,收集证据诉之于法庭。
虽然中集天达透过协议安排来进行私有化,是一件难度系数也更低,成功概率较高的事情,得益于潜在套利空间,也吸引了大多数看得懂的、熟悉私有化套利的投资者参与进来支持该私有化方案的通过,但是,由于存在小概率事件或恶意阻击的可能性,所以特此号召持股的投资者都应积极参与、现身本月内将举行法院会议及股东特别大会,投出与各位股东利益密切攸关的且正常、合法的支持私有化提议通过的赞成票。
最后,想请各种目的不纯的恶意阻拦、敲诈勒索的投机势力行事前再三思量,要看到联席要约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推动私有化计划成功所展现出的决心,再加上四家实力不俗、声誉良好的财务顾问强势站台,中集集团和国投集团对最终成功拿下中集天达的私有化项目是势在必行,同时也是志在必得和不惜代价的,并警告背后的恶意操纵者切莫“倒行逆施”及“自食其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