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上交所发布对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高卫东予以监管关注的决定。
信息显示,高卫东作为贵州茅台时任董事长,通过非法定信息披露渠道自行对外发布涉及公司经营的重要信息,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经查明,2020 年 12 月 16 日,贵州茅台召开 2020 年度贵州茅台酱香系列酒全国经销 商联谊会。会议上公司董事长高卫东表示,公司 2020 年预计可完成 酱香系列酒销量 2.95 万吨,实现含税销售额 106 亿元,同比增长 4%。
上交所表示,多家媒体对会议内容进行报道,引发了市场和投资者的广泛 关注。 近期,白酒板块上市公司受到投资者及媒体的广泛关注,相关 公司的产销情况及业绩信息是市场高度关注的热点信息,可能对公 司股票交易及投资者决策产生较大影响。
针对此事贵州茅台董秘办曾回应称,“茅台系列酒不属于公司主营业务,占比不大,对公司整体的经营趋势和结果不构成特别重大影响,认为不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12月23日,上交所发布关于贵州茅台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监管函具体内容未披露。
董秘办之前表示:“监管函只是常规事宜,按规定不需要披露。最近公司关注度比较高,交易所这次是提醒公司做好相关工作,避免在公开场合发布未披露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