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4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获悉,为促进粤港澳三地市场互联互通,提升金融资源配置效率,广州分行积极推动大湾区“跨境理财通”试点准备,草拟实施细则,与有关监管部门进行深入研讨,涉及的操作及技术层面的前期工作基本完成,下一步将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择机推出。
央行广州分行相关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表示,前期工作基本上都达成了共识,操作细节也上报了总行,目前,主要是由于疫情因素,导致粤港澳三地人员来往不是很便利,后面要根据疫情防控的情况择机推出。
2020年6月29日,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香港金管局、澳门金管局发布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的框架内容,粤港澳大湾区居民可个人跨境投资区内的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
根据业务试点规则,“跨境理财通”按照购买主体身份可分为“南向通”和“北向通”。“南向通”指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居民通过在港澳银行开立投资专户,购买港澳地区银行销售的合资格投资产品;“北向通”指港澳地区居民通过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银行开立投资专户,购买内地银行销售的合资格理财产品。
“北向通”和“南向通”业务资金通过账户一一绑定实现闭环汇划和封闭管理,使用范围仅限于购买合资格的投资产品。资金汇划使用人民币跨境结算,资金兑换在离岸市场完成,跨境资金流动实行总额度和单个投资者额度管理,总额度通过宏观审慎系数动态调节。
2020年11月底,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在发表《行政长官2020年施政报告》时透露,“跨境理财通”有望在2020年底前落实。
此前,澳门银行公会主席叶兆佳在第三届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发展论坛上也透露,在跨境理财方面,澳门银行业正积极推动代理内地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供澳门居民购买,抢抓“跨境理财通”政策的后续落地机遇。
不过,疫情因素也打乱了“跨境理财通”的推出节奏。随着此次央行广州分行的最新表态,对于粤港澳居民来说,“跨境理财通”这项资产配置重大利好的落地又近了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