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联合发布《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创新水平、切实防范跨境金融风险五个方面提出了26条具体措施。
京东集团副总裁、京东数科首席经济学家沈建光指出,该《意见》进一步推进金融开放创新,深化内地与港澳金融合作,加大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力度,提升大湾区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支持引领作用,在全球新冠肺炎疫情蔓延、经济衰退已成定局的当下,显示中国对外开放的决心毫不动摇。中银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管涛也指出,这是新冠疫情全球肆虐,经济全球化风雨飘摇之际,中国政府向世界亮出的坚持改革开放不动摇的又一个鲜明姿态。
据了解,自2019年2月国务院批复《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以来,一行两会组织有关机构在大湾区内开展金融改革开放多项试点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效果,解决了许多操作性的障碍,为《意见》的全面落实提供了基础。比如,《意见》共推出45条各项措施中约30条已经开展过试点或部分落实,占到总体措施的约70%。
值得注意的是,《意见》在许多领域提出了加速资本项目开放的具体措施。清华大学金融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委员会(绿金委)主任马骏表示,《意见》标志着资本项目开放和人民币国际化的步伐的加速。沈建光也指出,《意见》在人民币国际化、港澳与内地相互开放、促进跨境资本流动等方面出台了一系列举措,顺应了中国资本项目开放的现实需要,显示出中国资本项目开放的决心又进一步。
例如,《意见》提出“探索建立跨境理财通机制,支持大湾区内地居民购买港澳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以及港澳居民购买内地银行销售的理财产品。”马骏指出,此前一周央行、外汇局宣布取消QFII额度限制,现在又决定在大湾区建立跨境理财通机制,表明我国已经明显强化了人民币汇率的市场化定价机制,提升了用弹性汇率自动平衡国际收支的能力,资本项目开放的步伐正在加速。
《意见》提出,开展本外币合一的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允许跨国企业在资金池内实现本外币按需兑换。马骏表示,该措施令跨国企业资金调拨方式与国际接轨,有利于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和营商环境优化,在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提高资本项目可兑换水平。
稳步推进人民币国际化是《意见》的重要政策指向。《意见》提出在人民币境外流通、清算、兑换等方面推出了多项政策措施:支持粤港澳三地机构合作设立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支持港澳保险公司依法取得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逐步开放港澳人民币清算行参与内地银行间拆借市场,推动人民币在粤港澳大湾区跨境便利流通和兑换。这些措施都使得资本项目开放更上一个平台。
此外,《意见》还提出了支持内地银行向港澳地区的机构或项目发放跨境贷款、开展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业务、允许港澳机构通过QFLP在大湾区参与设立PE和VC基金等措施。马骏表示,这些都属于资本项目开放的重要举措,一旦取得好的经验,就可以在全国许多地方推开。
对已经落地的“沪港通”“深港通”和“债券通”等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安排,《意见》进行优化完善,特别提出要适时研究扩展至“南向通”。同时就可能出现的资金流通风险,《意见》强调根据收支形势适时逆周期调节,防范跨境资金流动风险。
“推进粤港澳资金融通渠道多元化,促进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进一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金融服务创新水平,这些举措释放出了进一步减少外商投资限制、加大资本项目开放程度的重要信号,是对逆全球化思潮的一个反击。”沈建光说,随着《意见》推出的更多金融开放政策的加速落地,未来将为中国金融开放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开放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