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华创证券首席宏观分析师:张瑜 执业证号:S0360518090001
事 项
6月1日,央行联合各部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
报告正文
一 政策有何创新手段?
1、购买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本质是央行“无息再贷款”,购买对象为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新发放的期限不少于6个月的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期限为1年,购买规模为4000亿,购买比例为40%,因此预计撬动信用贷款1万亿。购买流程中特设“SPV”作风险隔断,信用贷款收益和坏账风险仍属银行本身,本质并未出表。
2、普惠小微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的激励:本质是央行“再贷款”,2020年6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到期的普惠小微贷款实现”应延尽延“,还本日期最长可延至2021年3月31日,其中由地方法人银行办理的部分,央行将通过再贷款资金给予本金的1%作为奖励。再贷款规模为400亿,预计可以支持地方法人银行延期贷款本金约3.7万亿元。实施流程中特设”SPV”与地方法人银行签订利率互换协议的方式,向地方法人银行提供激励。
二 直接目标都有哪些?
1、“量”的目标:
五家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40%;
商业银行力争2020年小微企业续贷比例高于上年;
开发性、政策性银行要在2020年6月底前将3500亿元专项信贷额度落实到位,按月落实汇报;
债券市场,2020年全年引导公司信用类债券净融资比上年多增1万亿元,支持金融机构发行小微企业专项金融债券3000亿元;
推动全产业链金融服务,促进中小微企业2020年应收账款融资8000亿元。
全国融资担保基金力争2020年新增再担保业务规模4000亿元。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批量担保贷款业务合作,提高批量合作业务中风险责任分担比例至30%。
2、“价”的目标:
全国性商业银行内部转移定价优惠力度要不低于50个基点,中小银行可结合自身实际,实施内部转移定价优惠或经济利润补贴。
三 监管如何落实与激励?
1、弱化国有金融企业绩效考核中对利润增长的要求。将金融机构绩效考核与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情况挂钩;
2、大中型商业银行要做实普惠金融事业部“五专”机制,单列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制造业等专项信贷计划,适当下放审批权限。改革小微信贷业务条线的成本分摊和收益分享机制;
3、商业银行要将普惠金融在分支行综合绩效考核中的权重提升至10%以上;
4、商业银行改进贷款尽职免责内部认定标准,如无明显证据表明失职的均认定为尽职,逐步提高小微信贷从业人员免责比例,激发其开展小微信贷业务的积极性;
5、将主要银行贷款利率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点差纳入宏观审慎评估考核,密切监测中小银行贷款点差变化;
6、地方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逐步取消盈利考核要求,重点考核支小支农成效,落实考核结果与激励约束机制。
7、财政部门考核国有控股和参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2020年经营绩效时,应充分考虑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的影响。
四 市场影响几何?
综合来看,本次政策重拳出击,量价目标并未有过多加码,重在强化政策落地实效。一系列政策不仅仅是在于创新货币政策工具解决小微贷款难题(毕竟此两项政策仅针对地方法人银行),更重要的是通过设立量价目标,统一全资本市场方向,多方位调整监管机制,一改以往小微金融政策“有惩无奖”的问题,进一步疏导货币政策“水渠”,突破小微金融长期以来“最后一公里”的瓶颈,企业流动性进一步改善可期。
1、对国有金融机构,调整考核目标以发挥领头雁作用。国有金融企业的绩效考核全面由利润增长转向小微融资支持,要求财政部门主动在考核时纳入延期还本付息的影响,全面缓解国有金融机构的后顾之忧。
2、对中小金融机构,强化中央支持在发挥中小机构小微金融优势的同时防风险。不论是从央行研究局文章《客观看待第一季度银行业利润增长》,还是从监管放松中小银行拨备覆盖率监管要求来看,中小银行后期处置不良和资本消耗压力将持续加大。尤其是农商行,在2020一季度中净息差收窄幅度最大(同比收缩26bp),拨备覆盖率水平最低(121.76%),不良贷款比例最高(4.09%),监管加码支持已是刻不容缓。
3、信用贷款支持计划,意在解决中小银行小微贷过分依赖担保(中小银行发放信用贷款的占比只有8%左右),甚至导致在小微贷投放过程中强化了“房产”的担保属性,刺激房地产市场热度乃至形成资金脱实向虚的问题,是在银行管理层面提升风险偏好。
4、贷款延期支持工具,意在保住经济有生力量,并特别突出要通过稳企业来实现稳就业,同时缓和了银行的不良风险,只要普惠小微企业在申请延期的同时承诺保持就业岗位基本稳定,银行即对普惠小微企业贷款本息进行延期。
5、商业银行改进贷款尽职免责内部认定标准,一改以往贷款信用风险追究到个人的业务环境,激发基层开展小微信贷的积极性,是在银行业务层面提升风险偏好,从而打通小微金融政策落地的最后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