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监会6月23日公告,因国信证券(香港)经纪有限公司(下称国信香港)前负责人员、董事兼交易部主管朱丽华在处理第三者存款时违规,禁止其重投业界12个月,由2020年6月23日起至2021年6月22日止。
香港证监会指出,该公司于2014年11月至2015年12月期间,在处理第三者存款时违反了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监管规定。而公司的违规行为可归因于朱丽华没有履行其作为负责人员及国信高级管理人员的职责。
调查指出,国信香港有职员于2013年向包括朱丽华在内的高级管理层提出,该公司对第三者存款的内部监控存在缺失。然而,朱丽华却认为该事与她无关,亦没有采取任何步骤来确保有关缺失已被纠正。朱丽华知而不行,使国信香港于关键时间内没有在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方面制定充分的内部监控措施。
除对第三者存款所涉及的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风险视而不见外,朱丽华身为开户申请的批核人之一,也没有确保公司职员遵从有关客户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风险的评估程序,即没有按照公司的合规手册所规定将有关过程记录在案。
香港证监会认为,朱丽华的行为并不符合其作为持牌法团负责人员所须达到的标准。考虑到国信香港的监管违规情况严重,不过朱丽华此前并无遭受纪律处分的记录,香港证监会作出上述纪律处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