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监会昨日就修订《行政处罚委员会组成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据悉,此次修订以明晰职责、规范程序、提高效能为导向,拟明确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基本原则、兼职审理委员的职责和定位、巡回审理工作机制、根据案情适用差异化的案件审理程序等。
根据证监会官网昨日发布的信息,此次修订的内容主要有五个方面:
明确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基本原则,明确行政处罚委员会的职能定位,厘清案件审理意见与行政处罚决定的关系,明确主任委员负责下的“主审-合议”的案件审理制度;明确兼职审理委员的职责和定位,兼职委员与专职委员适用相同的任职条件,履行相同的职责,均由证监会聘任;明确巡回审理工作机制;明确根据案情适用差异化的案件审理程序,既依法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又合理配置审理资源,提高执法效率;完善各层级主体的工作职责,进一步厘清责任,理顺工作流程,提高执法效能。
现行《行政处罚委员会组成办法》于2008年发布。然而,随着市场发展和外部法制环境的变化,该办法的部分内容已不能完全适应执法形势的新要求,因此,证监会拟结合实践经验对其作出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