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记者从全国股转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专区看到,有35家企业的审查状态为“中止”。全国股转公司对此表示,相关发行人均是因财务报告过期而按规则予以中止审查。
全国股转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2号——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规定,公开发行说明书引用的财务报告在最近一期截止后6个月内有效,特殊情况下可以申请延期,延长期限至多不超过1个月。
“上述‘1个月’主要用于证监会核准及公开发行定价、申购、配售,对于财务报告已超过6个月有效期的,全国股转公司依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审查细则(试行)》第四十条规定予以中止审查。”前述负责人表示,中止审查后,发行人应当尽快启动补充审计工作,并在3个月内补充提交相关申报文件;收到相关文件后,全国股转公司将在第一时间恢复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