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日获悉,上海银保监局近日批复了上海农商行8.45%股权变更事项。
批复显示,根据《商业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同意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受让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农商行的413,484,285股股份,受让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农商行的320,358,571股股份,合计受让733,842,856股股份。受让后,上海久事(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上海农商行733,842,856股股份,占该行总股份的8.45%。
根据《农村中小银行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14条规定,单个境内非银行金融机构及其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合计投资入股比例不得超过农村商业银行股本总额的10%。
根据2019年上海农商行年报显示,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上海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及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国际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国鑫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等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上海农商行股权比例为18.46%。此次股权转让之后,上海国际集团及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合并持有上海农商行股权比例为10.01%。
批复要求,上海农商行应加强股权管理,进一步完善股权结构,严格控制股东关联交易,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与内控机制。投资人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履行出资义务,使用自有资金入股商业银行,且确保资金来源合法,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