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中国财富管理50人论坛(CWM50)联合清华大学五道口金融学院发布课题报告《中国资产管理业务监管研究》,其中建议将资产管理行业的过渡期再延长两年,即延长至2022年底。同时建议把资管新规实施路径的中间目标直接放在理财产品的压缩上,而把复杂的资产处置留给各家银行自行决策。
具体实施路径上,上述报告称,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包括现金管理产品在内的各类新产品监管标准,将资管新规发布后发行的不符合监管标准的“新产品”还原至老产品,同时建议按延长后的过渡期重新明确压降要求。建议2020年-2022年压缩每年比例不低于30%,2022年底压缩至零。
另外,报告建议,老产品投资管理、产品形态、信息披露均按照新规之前的方式运作,适用新规之前的监管规定;老产品在压缩进度不低于上述最低监管要求的原则下,各行可根据自身的情况与监管部门协商,具体细节实行一行一策,但进度安排不得再突破统一的过渡期;监管部门应该加强对老产品压降的进度管理,均衡分布压力,对于未能达到进度的机构,及时采取惩罚措施予以校正。
建信理财子公司董事长、CWM50专业成员刘兴华称,建议尽快出台2020年过渡期后的延伸政策。按照“总量控制、逐年压降、一行一策”的原则,平稳有序推进存量理财产品整改,明确非标转标、非标回表、非标承接等技术细节。新老理财并行给理财市场监管带来不同规范,需要加快统一。理财公司承接老产品的节奏与过渡期安排需要在未来政策中进一步清晰化。
在多渠道处置老资产上,报告建议,银行应当根据自身情况制定过渡期内的回表计划。监管部门对于回表资产和相关银行适当放宽考核指标和限制,鼓励老资产应回尽回、尽回快回并在回表后按真实的资产质量计提准备。对于老资产回表后需要补充资本的,银保监会和证监会优先审批永续债、次级债和再融资;银行理财作为滚动投资投向重要基础设施等 PPP项目的,可以转为公募基金基础设施基金的试点。同时允许银行理财子公司等机构为私募证券的创制和发行提供投资银行服务。
对于失去持续经营能力或者表外业务酿成重大风险的机构,报告提议,应当及时启动风险处置程序,实现有序退出;对于主要是因流动性错配的金融机构,可以予以流动性支持,帮助机构平稳过渡。
“另外,资管新规实行之后,社会融资将回归银行主体,信贷在社会融资中的占比将提高。从企业的负债结构来看,以债券为主的负债安排容易受发行人经营波动、市场环境变化、政策调控影响,造成融资持续性问题,逆周期调节能力不足。标准资产与非标资产的区分是流动性及信息透明度,可以通过完善信息披露、会计估值等方面的制度,搭建非标资产交易市场,开‘非标转标’正门。非标资产可以与标准资产互为补充。”刘兴华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