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沪指突破3300点,银行股迎来历史性涨幅9.49%,成为A股“最靓的版块”,作为中小银行学习标杆的招商银行,总市值也迈入“万亿俱乐部”。
相比于A股上市银行的红火,众多中小银行的IPO之路却是格外坎坷,今年以来,尚没有一家商业银行过会或发行。Wind数据发现,虽然2020年上半年IPO审核过会公司多达152家,但其中没有一家商业银行过会或发行,甚至没有一家商业银行被安排上会审核。
据了解,目前中小银行IPO事宜推进迟缓的主要原因,在于部分中小银行公司治理以及资产质量等方面的不透明问题,特别是一些中小银行在改制的过程中,引来了社会资本,这些社会资本进入的历史沿革、身份正当性等也需要较为严谨的论证。
其实近日来,有关中小银行的话题,持续登上热搜。
既有中小银行被动的陷入挤兑风波。如6月中旬,山西、河北的两家法人城商行,因网络谣言引发挤兑风波,甚至由地方政府领导出面保证,方才平息。也有中小银行主动的收购兼并重组。如6月初,常熟银行以10.5亿元入股镇江农商行,成为其第一大股东;6月下旬,无锡银行、江阴银行公告称拟共同发起成立徐州农商行。当然,也有传闻许久的靴子,可能即将落地。如6月下旬,攀枝花市商业银行和凉山州商业银行发布公告称,双方拟通过新设合并方式共同组建一家商业银行,也就是传闻数年的“四川银行”。
上述所涉及到的几家中小银行,资产规模多在千亿以下,经营区域集中在本地,整体的抗风险能力较弱,近年来随着宏观经济环境、区域经济结构的变化以及监管态势的持续趋严,其经营压力比较大。
当然,以上述银行为代表的中小银行的困境,也受到了监管部门的高度关注。
今年以来,中央金融监管部门对中小银行的改革发展问题尤为关注。国务院金融委多次召开会议,就加快中小银行改革发展作出部署,提出要深化中小银行改革,健全适应中小银行特点的公司治理结构和风险内控体系,从根源上解决中小银行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
此外,关于中小银行合并重组,政策层面也已提前预告。4月21日,银保监会副主席曹宇在国新办发布会上介绍,大家今年会陆续看到中小银行的改革重组工作力度会比较大,特别是进行市场化重组这方面的力度和措施会比较多。包括银保监会也将对中小银行实行差异化的监管政策,这些方面都将为中小银行的改革重组创造有利的条件。
7月3日,《经济日报》刊发中国人民银行党委书记、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文章《完善公司治理是金融企业改革的重中之重》。文中指出,就中小银行和保险、信托公司而言,最突出的不良案例是大股东操控、内部控制,还有比较普遍的行政干预现象。
7月4日,银保监会首次公开银行保险机构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名单,共有38名。有媒体梳理了这38家股东所参股的几家银行,除了去年被接管的包商银行,今年收归国有的成都农商行外,另外几家银行多为地方性银行,资产规模也多在千亿以下。(九卦 | 银保监会曝光三十八家违规股东)
上述违法违规的股东,入股参股中小银行的时机,多在城信社向城商行转型之际,也就是城信社和城商行的第一轮及第二轮兼并重组时期。随着常熟农商行入股镇江农商行,无锡银行、江阴银行等参股新设徐州农商行,以及攀枝花银行和凉山州商业银行通过新设合并方式共同组建四川银行,有关中小银行兼并重组的信息,再次引发舆论关注。
笔者认为,当前经济和监管环境下,特别是新冠疫情黑天鹅所带来的非预期性的外生冲击,中小银行间的兼并重组,可谓箭在弦上。
当然,本轮的兼并重组,应该主要在规模千亿以下的城商行、农商行之间展开,而相较于各省一般都设有省联社统筹协调的农商行而言,地方性的中小型城商行,恐将成为本轮兼并重组的重点。
相比于农商行、农信社及农合行,不少地方性的中小型城商行,其股权结构更加难以穿透,股权关系更为复杂,且已日渐脱离了地方政府的掌控,成为一个“黑洞”。
特别是经历了城信社向城商行转型的两轮改革重组浪潮,引入了不少民营巨头企业入股甚至控股,叠加当时城信社的创始团队甚至创始人的个人影响力,这类地方性的中小型城商行公司治理并不健全,内部制衡机制欠缺,尽管可能在制度、流程、岗位制约等方面,已按照监管要求制定,达到形式合规,但其三道防线的真实效力恐难言乐观,内部决策的一言堂现象恐难以避免(如锦州银行),而经营背后的种种利益关系平衡,恐更加难以想象。
当然,反思当下规模仍在千亿以下的地方性中小型城商行,在其发展历程中,或由于历史包袱的原因,或由于公司治理混乱或战略失误或执行不到位等因素,基本是错失了银行业发展的几次黄金机会,不论是08年的四万亿时代,亦或是13年以来大资管时代,都没能有效的把握,以至于十几甚至二十几年来,经营提升缓慢。当然,在服务实体经济方面更是差强人意。
时至今日,不少地方性中小型的城商行,其经营区域虽集中在本地,但服务的区域客群规模却非常有限,甚至远不如当地的农商行,如江苏苏中地区的农商行,经营成效远高于同处一地的小型城商行,引发了该小型城商行股东的强烈不满。
由于服务区域客群规模有限,不少地方性中小型城商行主要依赖同业投资盈利,因而其利润结构并不合理,经营风险因而较为突出,本应服务区域的金融资源,却没有真正的投入到当地经济发展中,同时也影响了资源的配置效率。从这个角度来看,对此类地方性中小型城商行的兼并重组,能够提升金融资源的配置效率,减少资金空转现象,真正引导中小银行服务区域的实体经济。笔者认为,这也是中小银行兼并重组的出发点,即提升资源利用效率,真正服务实体经济。
根据统计到的129家城商行的资产规模数据(截至2019年12月31日),千亿以下的城商行有37家,占比达到28.7%,而这37家城商行中,四川有6家(四川城商行共13家,其中还有凉山州和雅安商业银行没有披露数据,但应该也在千亿以下,这样共8家在千亿以下),辽宁有5家(辽宁城商行共15家),浙江有5家(浙江城商行共13家),山东有4家(山东城商行共14家),山西有4家(山西城商行共6家),新疆有4家(新疆城商行共6家),内蒙古两家,云南、西藏、宁夏、海南、江苏、河北、河南各1家。
笔者认为,上述千亿规模以下的城商行,除浙江地区民营经济比较发达,城商行数量较多(如台州地区有三家法人城商行,台州、民泰和泰隆)之外,其他地区的城商行数量与区域经济发展水平仿佛并不适配,特别是对于中西部地区而言,省内本就有限的金融资源却被分散开来,而省级政府对金融资源的管理和利用资源的能力也因此大打折扣,当然地方性银行经营幕后的种种利益交换更加难以有效监测和防控,如近日中部某省的金融反腐震荡,无疑也证明了这一现象。
当然也有新疆银行和海南银行,由于组建成立时间较短,规模尚未达到千亿。
在城商行兼并重组方面,2005年成立的徽商银行和2007年成立的江苏银行,开创了城商行重组的典型范式,引发了城商行的第二轮兼并重组热潮。而2014年由河南省的13家地方银行组建而成的中原银行,则成为近年来中小银行重组的新标杆,特别是中原银行作为传统银行整合的后起之秀,在数字化转型方面的探索卓有成效,俨然成为一匹黑马,也成为当下中小银行学习的榜样。
此外,也有一些历史的原因,造成了一些省份省内城商行数量众多而难以整合,如传闻数年的四川银行,以及东部某省的城商行整合问题。
在十多年前,东部某省的法人银行就曾想过走“徽商银行”的模式,甚至连合并后的名字都想好了,但最终不了了之。此后很多年的时间,省内银行各自为战,精力分散,多而不强,也出了很多问题。如个别法人城商行前后三任董事长贪腐被起诉,以及个别法人银行在不到一年时间内,包括前董事长在内的四名副行级以上的高管相继被查等等。
当然,该省银行业最大的新闻,莫过于高管私分公款案,当然目前控辩双方激烈交锋,究竟是“圣人”还是“罪人”,都还有待法院判决。不过随着地方省级政府的介入,这家省内唯一的全国性股份制银行总算拨乱反正,走上正轨,当然,与之相伴的是,省内法人城商行也经过省级国资企业入股甚至控股、监管部门领导出任地方法人城商行掌舵者、市场化选聘国有大行管理人才进入经营管理层等一系列举措,推动省内法人城商行走上快速发展之路。如近日该省中部某城商行董事长交班、该省南部某城商行新一任行长及副行长、首席信息官等选聘结束,也意味着省内法人城商行或将掀开发展的新篇章。
省级政府或将专注于打造好全国性股份制银行,地方性法人城商行依然由地方政府或省级国企市场化运营,但随着越来越多的地方性法人城商行被省级国资委下属的大型省企控股,如何协调和高效利用省内金融资源,特别是省级国资委下相对分散的金融资源,提升金融配置效率,以及如何把省内有限的资源,在省级股份制银行和地方性法人城商行之间分配和协调,也考验着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的智慧。
总体而言,笔者认为,中小银行的兼并重组,或将主要发生在地方性中小型的城商行群体中,而考虑到目前规模千亿以下的城商行分布地区和其历史渊源,“四川银行”模式的可复制性也需要慎重思考,但相比于全省资源的协调难度,个别的地方性中小型城商行,其经营困境短时间难以扭转,作为承担属地风险处置责任的地方政府和监管部门,可以创新重组思路,比如借鉴当初苏州银行从农商行转变为城商行的模式,可由区域内经营较好的农商行收购区域内经营较差的城商行,既实现从农商行牌照向城商行牌照的转换,突破农商行机构不出县的制约,也可以用市场化的方式,把风险稳妥的化解在区域内,实现双赢。
当然,历史的演进,既难以预测,也在预料之中。中小银行的兼并重组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只是到来时间早晚的问题。兼并重组能够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减少金融腐败案件的发生频率和概率,于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及中小银行本身都是大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