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上午,银保监会网站公布5张罚单,涉及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山支公司以及两公司员工。
根据银保监会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因贷款“三查”不尽职,贷款资金由他人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被中国银保监会衢州监管分局罚款人民币150万元。
胡寿芳,对浙江龙游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贷款“三查”不尽职,贷款资金由他人使用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中国银保监会衢州监管分局对其作出警告处罚。
此外,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山支公司也收到3张罚单。因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中国银保监会衢州监管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六十一条,对其罚款人民币7万元,该公司的徐亨文、徐亨梅二人也被处罚。
处罚信息显示,徐亨文对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山支公司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被中国银保监会衢州监管分局警告,并罚款人民币2万元。
徐亨梅对天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山支公司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其他利益负有直接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七十二条,被中国银保监会衢州监管分局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