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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如何正确认识央行数字货币?

2020-07-29 编辑:网站编辑 有852人参与 手机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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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来的法定数字货币体系将不是纸币投放中的“央行—商业银行——终端用户”的生态系统,而很有可能形成“央行—商业银行/互联网企业—终端用户”的全新生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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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以下简称“ABCD”)等技术创新推动下,一个全新的、智能型的数字经济社会正在全面来临。顺应“互联网+”经济而产生的银行电子存款、第三方支付等传统私人数字货币创新已经很难有效支撑智能型数字经济发展的新需要。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新型私人加密数字货币不断涌现,尤其是在2019年6月全球互联网巨头Facebook发布“Libra”数字货币白皮书,宣称将要建立一套简单的、无国界的虚拟加密货币,在为数字经济发展带来新的支付解决方案的同时,也给各国央行带来发行主权数字货币的全新思维。基于服务数字经济发展的需要,中国人民银行加速推进我国版央行数字货币DC/EP(Digital Currency/Electronic Payment)的研发测试。如何正确认识央行数字货币对于数字经济发展的助力机理,以及如何构建符合智能型数字经济要求的数字货币生态系统,成为了当下必须思考和研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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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人数字货币难有效支持数字经济发展

  根据《二十国集团数字经济发展与合作倡议》的定义,数字经济是指以使用数字化的知识和信息作为关键生产要素、以现代信息网络作为重要载体、以信息通信技术的有效使用作为效率提升和经济结构优化的重要推动力的一系列经济活动。数字经济发展将提高企业生产力和生产效率,推动经济高质量增长,推动社会进步。但是数字经济需要讲究发展的方向性,一方面数字经济的不当发展可能带来的是对经济和社会的损害,另一方面数字经济的发展也讲究升级换代,当前的数字经济发展已经从早期的“互联网+”1.0时代升格至ABCD支撑下的智能型2.0时代。

  对我国而言,要促进数字经济发展符合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动数字经济升级转型,实现经济韧性提高和综合国力提升的目标。尽管我国的零售支付市场已经相当发达,但移动支付工具的智能化程度仍有不足,在数字经济升级换代的当下已经不胜其任。诸如比特币等私人加密数字货币虽带有可编程的智能性质,但由于本身的特性以及市场对其使用的偏好,无法满足数字经济对货币形态的要求,使其难以有效支持数字经济健康发展。

  第一,私人加密数字货币充当货币的交易成本过高,难以作为数字经济的主流支付工具。目前大多数加密私人数字货币仍以挖矿的方式来达成共识认证和激励分配,以比特币为例,随着比特币的挖矿越来越难,获取比特币过程中需要的电力等投入变得越来越高,造成交易成本的提高和社会资源的浪费,不符合“绿色”的理念。而私人数字货币缺乏国家信用背书,价格极易受到市场预期影响,波动率高,在竞争过程中容易造成市场恐慌,导致金融市场和实体经济发展的“协调”性不足,因此私人加密数字货币更适合作为投机工具而非主流的支付工具。

  第二,私人加密数字货币在保护用户隐私的同时,存在对于数字经济发展至关重要的交易数据采集和使用的浪费。私人加密数字货币具有完全匿名的特性,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交易双方的隐私信息。但零售支付数据是数字经济的关键生产要素,对于数字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在阿里巴巴、腾讯等头部互联网企业对互联网产业与金融业务发展的联动布局中,零售支付数据是重要的支撑,在实现对客户的精准营销以及信贷产品的精准定价方面具备重要的作用。私人加密数字货币的过度发展形成的是无法关联到个人实名的交易数据,这些交易数据无法高效率为数字经济发展所用,造成“共享”和“开放”的不足,从而桎梏数字经济的发展。

  第三,私人加密数字货币广泛被用于投机活动和非法创新,会导致数字经济发展的扭曲。私人加密数字货币相对于法币具有投机的特性,市场为了追求投机利益可能过度投资相关产业,造成经济结构的扭曲。正因为私人加密数字货币难以监管的特点,会产生诸如ICO(首次币发行)等以数字货币为噱头的炒作和欺诈,影响数字经济的健康发展。此外,因为加密数字货币在交易中是匿名的,且不可追踪,这意味着它可以用来进行诸如洗钱、资助恐怖主义或逃税等非法活动,例如在暗网交易中普遍使用比特币等加密数字货币。基于私人加密数字货币形成的经济模式“创新”带来是数字经济的异化和野蛮成长。

  2

  央行数字货币促数字经济建设作用机理

  央行数字货币的推出本身也是积极借鉴现有私人加密数字货币的结果。作为移动支付工具,央行数字货币的技术路线选择会影响交易记录的更新和访问机制,对于移动支付数据治理结构以及数字经济的发展产生深远影响。由于私人数字货币的挖矿机制及完全匿名特性难以满足数字经济建设发展的需要,我国央行数字货币DC/EP的推出需要谨慎选择相应的技术路线,在借鉴私人加密数字货币智能性特征的基础上,纠正其不利特征,推动数字经济实现促进数字经济升级换代的历史使命。

  从顺应智能型数字经济发展的新需求角度看,央行数字货币的发行如果仍然采取传统的中心化、账户型模式,其作用和价值并不会突出;但如果将其设定为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编码智能货币,则有望与智能型数字经济的新需求相契合。具体来说,智能编码的央行数字货币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促进数字经济建设发展:

  第一,构成数字经济发展的支付基础设施并形成数据支持。数字经济的核心是信息和数据,其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不再仅仅局限于辅助性角色,而是真正成为核心资源。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党的十九大四中全会明确数据参与要素市场分配,数据对于数字经济发展的战略意义得到了充分重视。央行数字货币在研发推广的过程中,创新发展底层技术,持续优化技术路线选择,构成数字经济发展的支付基础设施,将为数据有效治理和利用提供支撑,在加强隐私保护的前提下,为数字经济建设提供更多维、更丰富的数据资源。

  第二,发掘数字经济新的增长空间,推动构建数字资产交易市场。为推广央行数字货币,央行、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以及BATJ等互联网巨头将加强数字货币支付应用的场景构建,大幅拓展数字经济的增长空间,使得数字经济的渗透更加全面、广泛。同时,央行数字货币的推出有利于构建有序的数字资产交易市场,极大地创新和丰富可供交易的数字资产类型。尤其是针对数据资产的交易,当前面临的痛点问题是交易双方对于数字资产价值的双向不确定性,而DC/EP的智能货币属性将推动这一双向不确定性的解决,从而推动对于数字经济发展至关重要的数据要素市场的建设。

  第三,强化对数字经济的监管和调控,完善数字经济时代的宏观调控和产业调控。传统的央行宏观调控和产业调控主要是依托于银行体系间接调控,存在较大的委托代理问题,宏观调控和产业调控的目标可能无法实现。在非对称加密设计下,法定数字货币的发行和流通为数字经济提供了更加完整透明的信息,解决了信息不对称等问题,使得央行的宏观调控得到更加及时的反馈,便于实行更加精准化、差异化的货币政策和宏观审慎管理。对于财政政策来说,基于央行数字货币提供的信息,也能够使得政府差异化地对企业、产业、个体和区域实施财政政策,针对特定行业和对象征收数字税,对需要扶持的行业进行财政补贴,提升财政政策灵活性。

  第四,提高金融的普惠程度以及金融政策的精准程度。数字货币支付的低边际成本、高覆盖率、点对点便捷支付的特点是非子银行账户和第三方支付手段所能比拟的,有望提高支付效率,降低支付边际成本,与数字经济快捷性、高效性的目标高度相一致。而智能合约下的数字货币投放机制,能够实现资金定向流通,有助于提高金融服务的精准度。姚前提出了基于条件触发机制的央行数字货币设计,除了能实现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动态优化货币信贷投放政策外,还有望实现对于特定产业的精准信贷投放。例如央行数字货币非对称加密的特性可以允许在扶贫等场景下,付款方对货币流通进行定向追踪,增强扶贫政策的精准度和透明度。

  3

  构建央行数字货币生态体系的展望

  站在国家数字经济发展的战略高度,应当以DC/EP发行为契机,构建央行数字货币生态体系,充分发挥DC/EP对于智能型数字经济建设的促进作用。

  01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技术创新

  基础设施和技术创新是央行数字货币生态圈的地基。在推动DC/EP研发和应用落地过程中,一方面要注重顶层设计和市场创新有机结合,央行可以与金融机构、互联网平台、企事业单位、消费者等各主体积极协作,优化支撑数字货币运行的基础设施、终端硬件、软件以及各类服务等;另一方面,要保持技术设计的前瞻性和可拓展性,鼓励将能市场化的部分基础设施交由包括BATJ等互联网巨头以及行业领先的金融科技公司在内的市场机构主导,形成赛马效应,为数字经济发展提供最为高效率的技术载体。

  02

  建央行数字货币全新金融监管框架

  DC/EP的应用需要有一个与之相适应的法制环境和金融监管框架,以保障法定数字货币运行的合法性和货币政策的有效性。以DC/EP的发行为契机,依托央行数字货币的后台实名以及交易数据监控的便捷性,应充分利用DC/EP的可追踪特性和智能合约设计,加强监管体系中数字技术的创新和引用,将ABCD技术创新与现有监管体系相融合,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智能监管,维护央行数字货币生态圈的平衡稳定。与此同时,要加快建设法定数字货币发行、数字资产市场管理、数字货币金融管理、数字货币安全、数字货币跨境流通等方面与之配套的法律制度框架和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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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构多主体参与的数字货币生态系统

  未来的法定数字货币体系将不是纸币投放中的“央行—商业银行——终端用户”的生态系统,而很有可能形成“央行—商业银行/互联网企业—终端用户”的全新生态系统。商业银行和互联网企业在生态系统中起到重要的连接作用,尤其互联网头部企业,在零售支付领域具备客户群体优势和技术优势,对构建数字货币生态系统具有重要意义。借鉴加密私人数字货币的经验设计相应的激励机制,积极引导金融机构、互联网企业以及终端用户多元化主体共同参与数字货币生态系统建设,才能真正满足智能型数字经济对智能货币的需要。

  本文原发于《银行家》杂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