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征得国务院同意,央行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部门,在坚持资管新规政策框架和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审慎研究决定延长《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过渡期至2021年底,同时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完善配套政策安排,平稳有序推进资管行业规范发展。
应该说这是一个重大金融监管工作动态,牵一发而动全身,因为确定资管产品过渡期是经过审慎研究、综合各种因素做出的决定。事实上自《指导意见》从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底,相比原来的《征求意见稿》就已延长了一年半的时间,已给予金融机构更为充足的整改和转型时间。而此时再次延长整改与转型时间,还是令金融业界及全社会产生不小的反响,也还有不少人对央行此举抱有不理解态度。
说好的过渡期延长到2020年底,为何就这么轻易地更改?这样不能不让人产生诸多联系:将过渡期再次延长到2021年底,到底有什么不得已的金融监管苦衷?且央行此举是否有点朝令夕改的味道?这对整个金融业又将带来哪些影响?也确实是,全社会产生这些联想也是正常的,毕竟一项重大金融政策出台是严肃的,不是儿戏。
那么,资管新规过渡期再次延长到2021年底,都会让人产生哪些方面的联想?这些联想又会帮助我们认识到哪些深刻的金融问题?
央行再次延长资管新规过渡期至2021年底,也是事出有因,迫于当前经济金融形势的无奈,央行延长过渡期的行为是符合当前客观经济金融现实需求的。众所周知,新冠疫情对全球经济造成严重冲击,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增多,适当延长资管新规过渡期,是从疫情常态化防控出发,也是对中央要求做好“六稳”和“六保”工作的具体落实。同时,这一金融监管制度安排都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一是统筹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平衡。延长过渡期1年,金融机构更多期限较长的存量资产可自然到期,有助于避免存量资产集中处置对金融机构带来的压力。二是过渡期也不宜延长过多,一年比较适中。因为过渡期安排的初衷是确保资管业务顺利转型,实现老产品向新产品的平稳过渡。将过渡期延长1年,可以鼓励金融机构“跳起来摘桃子”,在对冲疫情影响的同时,推动金融机构早整改、早转型。三是可实现最大化的政策效用。过渡期延长1年,能够较好统筹存量业务整改和创新业务发展的关系,通过资管业务的转型升级,带动存量资产的规范整改。
尤其,过渡期延长,对当前我国经济金融的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可从根本上起到稳定金融支持经济的作用:一方面,可推动资管存量业务整改平稳进行。近年来,我国金融机构资管业务快速发展,规模不断攀升。据央行公布的数据显示,今年5月末,资管产品直接汇总的资产总量是90.1万亿元,比年初增加了4万亿,同比增长3.5%;资管产品底层资产配置到实体经济的余额是39.3万亿元,比年初增加了2.2万亿元,占全部资产的43.6%,比年初提高了0.6个百分点,这说明我国金融机构资管产品数额之庞大。而突如其来的新冠疫情从资金端和资产端,对资管业务产生了双向冲击,尤其是在资产端,部分行业、企业经营困难加大,一些投资项目原有还款安排面临调整或者产生较大压力。显然,适当延长过渡期,能够缓解疫情对资管业务的冲击,有利于缓解金融机构整改压力。另一方面,可为金融机构培育规范的资管产品提供宽松环境,使金融机构能够从容应对,避免短期内整改可能带来的风险。尤其,过渡期适当延长,既可分散整改集中带来的困难,也可为资管机构进一步提升新产品投研和创新能力创造条件,加强投资者教育和长期资金培育,提供更好的环境和条件,有利于支持资管产品加大对各类合规资产的配置力度。
而且,从今天现实看,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确实能带来六方面实实在在的作用:
首先,有助于银行资管平稳过渡,缓解存量资管产品压力。再延长1年过渡期,金融机构可按照资管新规的要求尽快推动业务和产品的转型,能让银行有足够的时间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在保持固收类产品优势的同时,可进一步提高权益类资产的占比;最为重要的是,延长过渡期有助于缓释对相关市场的过度冲击,规避更大的机构破产和资金风险以及这些风险可能带来的传染效应。
其次,有利于降低金融机构融资成本,扩大信贷投放,同时还可缓解资本市场压力。过渡期延长的意义在于给利用非标融资的企业更多腾挪时间,同时,顺应了市场呼声,稳定市场信心;为银行整改行动提供了喘息之机,使得新规改革平稳过渡,有利于银行业的稳健发展;同时,金融机构也可抓住此类契机,提升自身主动管理能力,回归业务本源发行符合监管要求的创新产品,加强业务风险隔离与管控。
再次,有利于疫后经济恢复,对于解决实体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持企业复工复产起到重要作用。在疫情冲击下,全球经济整体低迷,中国经济在上一季度处于低谷,二季度虽然增速有所回升,但整体经济发展仍面临众多挑战。在这样的宏观背景下,我国实体经济企业资金链的接续压力较大,适当的延长资管新规过渡期时间,有利于实体经济的资金的可获得性。
第四,有利于进一步支持我国民营企业的发展。今年上半年我国社会融资规模虽然增长较快,但民企相对国企获得资金能力有限,现在要求通过更多的表内融资来支持民营企业,客观上需要资管新规适当延长过渡期、进一步拓宽表内融资空间,以更好满足民营企业融资需求。
第五,有利于真正解决金融机构资管新规的实际困难。目前不少金融机构现存资管产品的到期日依然还有2年甚至更长,全部实现净值化转型的难度依然存在。对于银行来讲,一年内全部实现消化确实存在整改困难,由于投研能力、投资者教育、系统建设等因素阻碍,部分中小银行资管业务转型难度较大,尤其是全部实现净值化的难度很大,即使延长到2022年,对于中小银行的存量化解而言仍然存在困难。
最后,利好长期稳定资金入市。期限较长的存量资产自然到期,避免集中处置压力,有利加快推动存量资产的整改和转型,引导长期稳定的资金入市;尤其能够稳妥处置银行理财投资的存量股票资产,避免以单纯卖出的方式进行整改。优化银行资本补充工具发行环境,进一步增强金融机构资本实力。推进金融市场发展,提升新产品接续能力,引导资管行业为资本市场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支持。同时,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有助于缓解银行资本压力和企业还款压力,达到实体与银行“双赢”效果。
对于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同样也有人担心2021年之后,如果金融机构资管产品按规定仍达不到要求,是否还会延长,而且,资管新规过渡期延长是否意味着资管趋严的方向将发生变化?对于这些问题,央行给予了有力的回应,也做出了相应的制度安排,比如锁定2019年底存量资产数量,由金融机构自主调整整改计划,对2021年底仍未能整改到位的金融机构进行个案处理,逐月监测实施,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健全存量资产处置的配套支持措施,鼓励采取新产品承接、市场化转让、合同变更、回表等多种方式有序处置存量资产。允许类信贷资产在符合信贷条件的情况下回表,并适当提高监管容忍度等等,尤其为确保过渡期整改工作有序进行,决定实施压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强化监管协调等措施,有利于从整体上推动金融机构资管新规全面整改落实到位。
最后,大家可以放心,央行此次过渡期延长的政策安排,综合考虑了疫情冲击、宏观环境、市场影响、实体经济融资等因素,是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作出的决定,坚持了资管新规治理金融乱象、规范健康发展的初心和底线。而且,过渡期延长并不涉及资管业务监管标准的变动和调整,根本不会影响资管业务改革方向的变化。而且这种制度安排,一方面,有利于巩固前期化解风险的成果,推进资管业务持续转型升级。另一方面,有助于缓解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稳定对实体经济的融资供给,提高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