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高检网消息,日前,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原党组书记、院长谷守先(副厅级)涉嫌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一案,经青海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向黄南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谷守先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黄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谷守先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违法处理其无权处理的事项,致使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