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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对闫国兴、郝?、刘海鹏、苏秀泉、曹建恩进行公示(简历)

2021-08-30 编辑:网站编辑 有744人参与 手机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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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对拟任干部进行公示的公告

  经自治区党委研究,决定对以下5名拟任干部进行公示。

  一、公示名单

  闫国兴,1967年9月生,内蒙古党校研究生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委员会党风政风监督室副主任、专项督查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拟提任自治区直属机关副厅级领导职务;

  郝?,1972年11月生,内蒙古大学研究生学历,经济学硕士,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区域经济合作局区域开放处处长,拟提任自治区直属机关副厅级领导职务;

  刘海鹏,1965年6月生,蒙古族,大连水产学院大学学历,公共管理硕士,工程师,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党委组织部举报中心主任,拟提任自治区直属机关副厅级领导职务;

  苏秀泉,1966年2月生,中国政法大学大学学历,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法规批准处处长、一级调研员,拟提任自治区直属机关副厅级领导职务;

  曹建恩,1966年2月生,吉林大学研究生学历,文学博士,研究馆员,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文物考古研究所所长,拟提任自治区直属机关副厅级领导职务。

  二、公示时间

  公示时间从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7日。

  三、受理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为便于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请在反映问题时提供有关线索,以及本人真实姓名、联系方式或工作单位等信息,我们将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履行保密义务,及时反馈核实情况。

  公示办公室设在内蒙古党政机关办公楼401房间。

  受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 9:00―12:00

  下午 13:30―17:00

  受理电话:(0471)12380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