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营口1月21日综合报道 据辽宁营口日报消息,2021年1月20日,因工作需要,赵长富同志已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营口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的请求,经营口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赵长富同志的辞职请求,报营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因工作需要,赵志孝同志已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辞去营口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经营口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赵志孝同志的辞职请求,报营口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备案。
赵长富简历
赵长富,男,1961年1月生,汉族,1982年7月入党,1983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工学学士学位。
历任共青团丹东市委副书记、党组成员,共青团丹东市委书记、党组成员,凤城市委副书记,凤城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代市长,凤城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凤城市委书记,凤城市委书记兼人大常委会主任,丹东市人民政府副市长,丹东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党组成员,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辽宁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党组副书记、辽宁省大伙房水源地保护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正厅级),营口市委副书记。
2015年10月任营口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6年1月任营口市委副书记、市长。
2016年9月任营口市委书记。
2017年1月任营口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