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海口1月28日综合报道 据高检网消息,日前,海南广播电视总台原党委委员、副台长叶明(副厅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由海口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叶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海口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叶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指使他人将其个人消费在公务支出中报销,贪污公款,数额巨大;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及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