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昆明5月29日综合报道 据昆明市纪委监委消息:2019年11月1日,经昆明市委批准,昆明市纪委监委对呈贡新区党工委原副书记、管委会原常务副主任李荣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李荣华在担任领导职务期间,违反廉洁纪律,搞权钱交易,收受工程老板所送礼品、礼金;违反工作纪律,违规插手和干预工程项目承发包、政府采购活动,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犯罪。
李荣华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纪律意识淡薄,在经济上不收敛、不收手,涉嫌受贿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性质恶劣。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中共昆明市纪委常委会议、昆明市监委委员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李荣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中国共产党昆明市呈贡区第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受贿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