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央行、银保监会、发改委、工信部、财政部、市场监管总局、证监会和外汇局八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强化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提出了30条具体政策措施,强调商业银行要提高政治站位,把经营重心和信贷资源从偏好房地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转移到中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领域,实现信贷资源增量优化、存量重组。
八部委出台的《指导意见》是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迅速行动起将来、及时扭转新冠肺炎疫情对中小微企业造成重大影响的主动作为,意在通过这些实打实的过硬金融措施,有力支持扩内需、助复产、保就业,为中小微实体经济发展提供精准的金融服务。
可以说,八部委用心良苦,表明了支持中小微实体企业的坚定立场。八部委之所以强调商业银行要提高政治站位,把经营重心和信贷资源从偏好房地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转移到中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领域,是因为新冠疫情对中小微企业冲击最大,受到融资难、融资贵影响以及市场萎缩,大量中小微企业陷入了生存困境,不少中小微企业可能很难挺过疫情“生死关口”。由此,强调商业银行转移经营重心和信贷偏好,既是帮助中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激发我国经济活力、带动就业、确保社会稳定的需要,也是银行金融机构寻找自身发展契机的迫切要求。
然而,强调商业银行把经营重心和信贷资源从偏好房地产转移到中小微企业等实体经济领域,政策口号虽然提出来了,但能否实现这一政策目标?实现这一政策目标又到底存在哪些困难或障碍?从现实看,实现这种转移不是件容易之事,需要商业银行及监管部门拿出决策和勇气,建立严格的激励约束配套机制,尤其需要在经营理念上有实质性突破。很显然,实现这种转移等于是迫使商业银行进行一场新的金融革命,需要商业银行抱定壮士断腕或破釜沉舟之决心,否则就无法跳出历来支持中小微实体企业的难到位的怪圈,只能成为一场“闹剧”,或者成为社会各界茶余饭后的谈资而已。
而让人持这些看法,并非危言耸听,因为它事关重大,几乎是商业银行全方向的经营转向,也是一次触及商业银行灵魂的经营战略转型,要顺利转移确实困难不少:
这种转移是一次伟大的新的“金融长征”,迫使整个银行金融机构及监管机构来一次战略大转移。在实施这次转移中,需要银行机构及监管部门有所取舍,要正确选择比较难:哪些陈旧的“坛坛罐罐”该打烂放弃,哪些“有用的东西”该保留并传承,也就是说原来那些不利于支持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服务模式、措施、产品应该改革创新或废除,那些能适应支持中小微实体企业的金融服务制度、金融产品、金融方式需要继承并努力创新,这些都需要金融机构及监管部门认真研究,仔细权衡,这既需要勇气,又需要科学务实的精神。而此次八部委制订的《指导意见》30条措施,事实上吹响了金融“新长征”的集结号,为银行金融机构及监管部门划定了转移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每一个步骤、每一段路程、每一个措施都需要银行及监管部门坚定信仰、毫不动摇,更需要银行机构步调一致,蓄积各种改革创新动能,忠实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战略决策,抱定支持中小微企业必胜信念,将一切金融服务制度、措施及金融资源围绕到支持中小微企业上来,大胆探索服务中小微企业的金融方式和金融服务产品,排除有可能存在的一切困难,才有让这种转移能从起点走到终点,取得金融经营战略大转移的胜利。否则,这种转移只能原地踏步或者倒退,最多也就是一场作秀。
这种转移是一次深刻的金融思想解放运动,丝毫不亚于当年实践是检验真理标准的激烈讨论。在实施这次转移中,需要金融思想理论的指导,因为思想是一切改革行动的先导;而转移经营重心和改变金融资源的流向是一场伟大的金融变革,尤其需要强大的金融理论指导。如果各级金融机构及监管部门思想僵化,因循守旧,瞻前顾后,或畏首畏尾,不愿积极推进金融改革,目光短浅,沉湎于既得的金融利益,满足已有监管成效,不思进取,不顾中小微实体企业的困难;或者对当前中小微实体企业因疫情带来的困难现状熟视无睹,就会对八部委制定的《指导意见》30条措施阳奉阴违,必然会使很多政策措施无法落地生根,甚至会出现“穿新鞋走老路”的现象,使各种扶持中小微企业金融政策只能陷入“水中月镜中花”的尴尬境地,无法支持中小微企业政策措施到位,也无法让中小微企业真正摆脱困境,更不可能开出金融改革的盛艳之花。由此,实施好这次转移,银行机构及监管部门应该首先解放思想,树立金融长远可持续发展意识,消除一切不利于转移的消极思想,确立不进行金融服务重心和金融资源转移就没有出路的改革立场,“急企业之所急”,将所有金融服务意识统一到为中小微企业服务上来,通过各种制度形式将这种意识上升到一种新的理论高度,并通过各种宣传方式让银行金融机构及监管部门深刻认识并领会这种金融思想意识的重要性,这次转移才有成功的可能性。
这种转移需要一种严厉监督制约,与整治金融市场乱象及各种金融违法违规行为甚至可以相提并论。在这次转移中,需要银行金融机构及监管部门同一切不良经营行为或倾向作斗争,严厉惩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对侵害中小微企业利益的行为实行“零容忍”,让坚守底线的正气占领金融经营阵地;尤其需要金融机构及监管当局树立合规意识和法纪意识,努力构建一种推动转移顺利实施的强有力的监督制约机制。否则,一边喊转移,一边却在暗地干着各种违法违规金融行为,监督部门对钻监管空子、打监管“擦边球”的行为也是睁一只闭一只眼,其转移的结局就可想而知了。过去央行及相关部门出台扶持中小微实体企业的政策措施可谓不少,但执行到位的却不多,被金融机构“截留挪用”以及悬空的不少,使得中央政府出台的金融政策被大打折扣,无法发挥应有的作用。
比如央行定向降准支持中小微实体企业,遏制资金脱实向虚,消除资金监管套利行为等要求,由于缺乏强有力的监督措施、监管机构和监管力量,导致央行释放的庞大资金总是通过各种暗道跑冒滴漏流入房地产、楼市、股市及其他虚拟产业领域,资金流向房地产、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的趋势难以扭转,监管套利行为也是屡禁不止。由此,此次央行要求商业银行对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以及出台信用贷款支持计划、实行还本付息奖励措施等等,都需要相应监督机制和监管措施配套跟进;而纵观《指导意见》从支持政策、服务能力、激励约束机制、资本市场、信用体系建设、优化融资环境、组织措施等方面对转移都进行了明确规范,可谓相当完善,无懈可击,但却缺乏相应的监管机制,如果这个问题不及时解决或进行必要的补充,这种转移同样有可能落入窠臼之嫌。对此,《指导意见》出台之后,需要政府各相关职能机构精神构建严密的监管机制,来为推动商业银行实行经营战略转移“守护神”。
这种转移是一场大兵团作战,如同解放战争期间的三大战役,需要各方同心协力。在实施这次金融战略转移中,需要动员的社会资源较多,不仅仅是银行金融机构及监管机构在思想观念、经营行动、管理模式等方面的全方位转变,也更需要社会各层面比如政府职能机构、各类民间社团组织、各类企业等积极配合,还有可能需要社会管理方式及经济模式的转变。可以说这次转移是一项庞大的金融社会系统工程,是一场大兵团作战,牵一发而动全身,任何一个地方存在问题都有可能导致转移的寸步难行甚至是失败。
试想,共产党在解放战争中发起的三大战役彻底打败了国民党几百万军队,虽然有军队统帅制订缜密的战略战术,有各级解放军指战员们的缪力同心,但与各方面的力量协调支持是密不可分的,比如淮海战役是民众用推车“推出来”的,据相关资料披露,整个参加淮海战役的支前民工高达543万人,是他们给解放军运送伤员、粮食及其他后勤补给,否则要取得淮海战役的胜利是不可想象的。而此次八部委发布《指导意见》,本身就说明了参与这次转移需要动员的社会力量之多、之大,而要让所有力量都能为这次转移腾挪出足够空间并大开绿灯,无疑需要建立一个统一协调机构和协调信息交流平台,随时解决转移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发布战略转移统一推进的号令,集中一切社会力量,才有可能取得转移的胜利。而这次《指导意见》发布之后,显然没有一个协调机构来制衡,其转移的效果可能难以让人乐观,这是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由此,为改变支持中小微企业政策发布之后缺乏有力的执行机构、甚至是陷入各部门朴素掣肘及狼狈的扯皮漩涡,需要成立强有力的战略决策“指挥部”来统一运筹这场伟大的战略转移大决战,这场金融经营大转移的胜算才会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