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记者从中国裁判文书网获悉,北京金堤科技有限公司(天眼查)诉苏州朗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企查查)“三查”(“查公司,查老板,查关系”)广告语不正当竞争一审胜诉。 据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认定,朗动公司(企查查)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应停止使用“三查”广告语及其类似用语,赔偿金堤科技(天眼查)200万元及合理开支16.74万元,并在其官网、微信公众号、微博首页等显著位置连续48小时刊登道歉声明。 回溯前情,2019年7月,因认为企查查在经营中使用其拥有在先权利的“查公司,查老板,查关系”广告语及类似用语,天眼查将前者诉至法院。历时一年多的审理,天眼查一审胜诉。
9月7日晚间,领益智造公告称,公司9月4日收到了广东省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公司去年起诉原实控人汪南东的诉讼获一审胜诉。 《民事判决书》显示,限汪南东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领益智造偿还预付款约11.2亿元及利息(利息以约11.2亿元为本金,自2019年1 月3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至2019年8月19日;自2019年8月20日起,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同时,限汪南东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领益智造支付律师费60万元、财产保全保险费约48.9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