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CPTPP等高水平经贸协定是 疫情下变局中开新局的战略之举 目前,新冠疫情全球蔓延对世界经济带来了严重冲击。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变局加速,变中有变。从目前局势看,最大变数是美国。现在的美国奉行单边主义,将中国视为战略竞争对手,先后对中国发起贸易战、科技战;疫情发生后,自己应对不力却疯狂甩锅,鼓吹“脱钩”,并从外交、经贸到军事对我全面打压,甚至上升到意识形态的高度,在全世界意图挑起“制度之争”。我们坚信,美方图谋不会得逞,但我们也需要应对之策。你打你的,我打我的。 加入CPTPP(《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等高水平经贸规则就是我们主动应对新变局的重大战略。从现在到美国大选结果不到两个月,未来无非是两种可能: 一种是现行特朗普政府继续执政。那我们要继续战斗,将朋友搞得多多的,把对手搞得少少的,我们加入CPTPP就是争取多数。目前CPTPP国家经济总量和货物贸易总量分别占全球的12.8%和15.2%;如果我们加入了CPTPP,那么CPTPP国家的经济总量占全球的比重将达29%,货物贸易量全球占比将达27.2%。 目前,英国与日本已经达成了自由贸易协定,接下来英国大概率也会加入CPTPP,那么这个组织占全球的GDP的比重会更大。 作为高水平经贸规则,目前已经加入CPTPP的国家有11个,包括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智利、新西兰、新加坡、文莱、马来西亚、越南、墨西哥和秘鲁。其中,中国已与其中的8个国家或联盟有自贸协定:我们与澳大利亚、智利、新西兰、新加坡、秘鲁签过自由贸易协定,与涵盖了文莱、马来西亚和越南的东盟有1+10的升级版自贸协定,只剩下日本、加拿大和墨西哥。而且这里面有10个国家,中国在其出口对象国中位列前三。 同时,我们还在谈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和中欧全面投资协定(CAI),这两大协定有望年内达成。如果我们加入了CPTPP,而美国没有加入,最后可能被“脱钩”的是美国人。 另一种情况是民主党总统候选人当选,对华政策、经贸政策可能会有一些变化,但长期来看至少“规则之争”是免不了的。对此,我们更要积极加入,化被动为主动,在谈判中发声,把我们利益诉求讲出来,主动参与规则制定,这一点不亚于当年加入WTO。 加入CPTPP等高水平经贸协定有利于深化 改革开放,加快形成双循环的新发展格局 CPTPP作为高水平经贸协定,脱胎于TPP。TPP协议不仅对传统议题如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跨境投资的有关内容进行了深化,还对政府采购、竞争政策、知识产权、劳工标准、环境保护、监管一致性、国有企业和指定垄断、中小企业、透明度和反腐败等议题进行了规范,体现了“高标准、高质量、高层次、面向21世纪”的特征。 美国退出后,为了降低门槛,CPTPP冻结了部分原来美国要求的有关知识产权条款,保留了TPP 95%的条款, 继续保留了国有企业和指定垄断、劳工、环境等条款,仍不失为全球范围内最高标准的自贸协定。 从目前的条款看,CPTPP要求的很多内容与我们深化改革开放的基本方向是一致的:比如对中小企业参与国际贸易的支持、知识产权保护等都与我们这些年来的改革方向是一致的,在这些领域,我们接受的难度不大;而对国有企业和指定垄断、劳工标准、竞争政策等,虽然有很大难度,但这些年来我们自身也在深化改革,总体上是要建立一个公平竞争的高标准市场体系。 加入CPTPP有利于我们以更高水平的开放倒逼更深层次的改革,有利于激发国内市场的活力,提升内循环的效率,加快形成更加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同时,加入CPTPP这件事本身也是中国以开放参与国际大循环的大战略,是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重要抓手,有利于推动对外开放由商品和要素流动型开放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转变,形成国内国际大致相同的制度环境。 除了CPTPP之外,还要深入实施 “自由贸易区战略”,扩大FTA朋友圈 从CPTPP的构成看,美国退出后,是日本勉勉强强捏合起来的。实际发展面临着几方面问题:一是目前的11国中,除了日本、加拿大、澳大利亚外,其他的都是小国,影响力不够大;二是TPP是要跨太平洋的,但现在美国退出了,CPTPP主要贸易范围实际还会退缩到亚洲周边地区;三是缺乏主导力量,日本想主导,但力量不够。 中国加入可以改变上述三条,但仍无形中面临美国的障碍。美国虽然不在其中,但可以凭借其经济和政治霸权对有关国家进行施加压力;而且值得注意的是,美国在与加拿大和墨西哥达成的美墨加协议(USMCA协议)中有个“毒丸”条款:要求缔约国一旦与非市场经济国家谈判自贸协定,就有可能被其他缔约国排除出USMCA。墨西哥和加拿大现在都在CPTPP中,如中国提出加入CPTPP,他们该如何自处?所以,总的来看,虽然加入CPTPP对中国有利,但也不是那么顺利的。我们还是要立足自身、立足周边。 目前,RCEP除了印度外其他15国已基本达成,应抓住机遇积极推动各方将协议落地。从目前情况看,印度大概率不会返回,关键是日本的态度,新任首相菅义伟曾对印度加入抱有很大期望。不管怎样,从目前局势看,中日之间应该趁热打铁,把现在正在谈了十几轮的中日韩自贸区谈判推向深入,在三方共同参与的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 已取得共识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贸易和投资自由化水平,纳入高标准规则,打造一个超越RCEP的RCEP+的自贸协定。 “三零”规则是高标准经贸协定的基本方向, 我们要灵活应对、积极谈判 无论是RCEP、RCEP+,还是TPP、CPTPP,以及其他各种五花八门的FTA,总的演进方向是三零,即“零关税”“零壁垒”“零补贴”。 出现“三零”的基本原因是:随着全球化不断发展、国际分工日益深化,商品贸易不再是简单的产业间贸易,而是产品内贸易,全球产业链发展造成了中间品贸易在国际贸易体系中迅速增长,国际贸易的重心从最终品贸易转移到中间品贸易。中间品贸易壁垒会产生累积效应,极大地提高贸易成本。中间品要多次跨境贸易,即使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很低,其贸易保护程度也会被放大。为此,零关税、零非关税壁垒、零补贴的“三零”规则凸显。其中,零壁垒和零补贴的实质是营商环境趋同,实现市场化、法治化和国际化,集中体现在贸易便利化、市场准入、政府采购、竞争政策、知识产权、劳工标准、环境保护、国有企业和指定垄断等八个方面。 有人说,过去讲“三零”是因为全球化的水平分工、地球是平的。疫情之后,各国在考虑产业链安全,要重构全球产业链,“三零”的基础还存在吗?我认为,还是存在的。“三零”依然是大方向。因为经济全球化在螺旋中上升的趋势不是哪个政治家能改变的。尽管疫后产业链重构的基本方向是产业链在一个地域上形成集群,但仍依赖于资源要素在全球范围内的更高层次的水平分工和优化配置。因此,“三零”的基本逻辑即使是在疫情冲击下全球产业链重构的背景下仍然是成立的。 对中国而言,把握这一基本逻辑,参与国际经贸规则谈判时可以心中有数,手中有牌。其中,要打好“零关税”这个牌。我们现在的平均关税水平是7.5%,可以降到世界平均的5%左右,以此适度扩大进口,同时有助于提高我们在一些敏感议题中的谈判筹码。 中国应进一步赋能升级, 为更好参与FTA谈判积累经验 中国设立自贸试验区的初心,即要通过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先行先试为中国参与新一轮FTA谈判做准备,加快培育参与和引领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以开放促改革。换言之,设立自贸试验区的战略意图是要通过先行先试来为即将实施的自由贸易区战略提供压力测试和风险缓释平台。 自2013年8月批准设立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自贸区)以来,中国政府已经先后分三批共批准设立18个自贸区。这18个自贸区横跨中国东中西地区的不同省份。2013年中国政府推出首份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包括38项禁止类和74项限制类行业共190项条目。与2013年相比,2019年版的全国自贸区负面清单条目大幅缩减到37项。今年上半年,国务院又决定将自贸区负面清单条目再缩减到30项。应该说,我们的自贸试验区探索已经有了一批成果。 接下来,适应新形势下打造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需要,除了要布局更多的自贸试验区外,还要推动现有自贸试验区扩区升级赋能。扩区就是突破现有120平方公里限制,按照形成产业链集群的需要,将没有划进来、但产业基础又较好、具备一定国际竞争力的区域划进来。比如浙江自贸区,原来只在舟山做油品全产业链,而代表中国最高水平的宁波港航物流、杭州数字经济、义乌小商品都不在自贸区,应该适度扩进来。同时,在贸易、投资、运输、人员、资金、数据等自由流动方面赋予其更大的自主权和自由度,以更高水平的开放为这些地区的产业链集群发展赋能增效,也为FTA谈判积累经验。 疫情之后中国陆续出台了多项开放措施, 彰显了中国建立开放型世界经济的决心 疫情之下,全球贸易投资大幅受挫,人员往来几乎中断,在一些国家鼓噪的“断链”“撤资”“脱钩”的杂音中,中国坚定地举起了全球化大旗,以主动开放、扩大开放的新举措彰显了建设开放型世界经济的决心。 上半年,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2020年版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其中全国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由40条减至33条。特别是金融领域取消了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寿险公司外资股比限制;制造业领域放开商用车制造外资股比限制;农业领域将小麦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须由中方控股放宽为中方股比不低于34%。这些都为我们抓住机遇引资补链创造了条件。 最近的中国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期间,习近平主席宣布,将支持北京设立以科技创新、服务业开放、数字经济为主要特征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构建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高水平开放平台,带动形成更高层次改革开放新格局。北京的这个自贸区一大亮点就是以数字贸易和科技创新为主要方向,推动数字贸易试验区、大数据交易所和数据跨境流动监管三项建设,促进数据建设有序流动,围绕科技创新推出一揽子政策。这恰恰是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焦点问题,开展这方面试验试点有利于我们在新一轮经贸规则谈判中占据主动,应当加快推进。
记者从商务部网站获悉,今天中国商务部部长钟山与德国驻华大使葛策、欧盟驻华大使郁白正式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与欧洲联盟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该协定谈判于2011年启动,共历时8年。2019年底,中欧双方宣布结束谈判。 协定包括十四条和七个附录,主要规定了地理标志保护规则和地理标志互认清单等内容。协定纳入双方共550个地理标志(各275个),涉及酒类、茶叶、农产品、食品等。 我国地理标志产品丰富。根据协定,安溪铁观音、五常大米、四川泡菜等我国第一批100个知名地理标志将在协定生效后立即获得欧盟的保护,有效阻止仿冒等侵权行为的发生。第二批175个地理标志将于协定生效后四年内获得保护。根据协定,我国相关地理标志产品有权使用欧盟的官方标志。同时,《协定》为双方地理标志提供高水平的保护,可为欧盟优质特色产品进入中国市场消除后顾之忧,有利于消费者获得更多优质欧洲特色产品,满足更美好生活的需要。 近年来,中欧贸易规模不断扩大。中欧签署地理标志协定,相互承诺提供高水平保护,将有利于促进双边地理标志产品贸易,充分体现中欧双方坚持开展自由和开放贸易、支持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体制的承诺。在当前形势下,协定的签署必将为中欧经贸合作发展提供新的动力。 接下来,中欧双方将按照各自法律规定履行协定的生效程序,使协定尽早惠及中欧双方企业和民众。
一、中欧地理标志协定已于9月14日在北京签署,请简要介绍协定谈判过程和内容。 地理标志是知识产权的一种重要类型。为加强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促进地理标志产品贸易,中欧双方于2011年启动了中欧地理标志协定谈判。中方谈判团队由商务部牵头,包括农业部、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工商总局。2018年国务院机构调整后,原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工商总局相关职能划入国家知识产权局,谈判也相应地由商务部会同农业农村部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继续进行。谈判共历经8年22轮正式谈判和多轮非正式磋商。2019年底,中欧双方宣布结束谈判。此后,中欧双方各自履行授权签署的法律程序。2020年9月14日,中德欧领导人视频会晤期间,商务部部长钟山与德国驻华大使葛策、欧盟驻华大使郁白正式签署协定。 协定包括十四条和七个附录,主要规定了地理标志保护规则和地理标志互认清单等内容。根据协定,纳入协定的地理标志将享受高水平保护,并可使用双方的地理标志官方标志等。协定附录共纳入双方各275个地理标志产品,涉及酒类、茶叶、农产品、食品等。保护分两批进行:第一批双方互认的各100个地理标志将于协定生效之日起开始保护;第二批各175个地理标志将于协定生效后四年内完成相关保护程序。 二、协定有哪些亮点? 协定是中国对外商签的第一个全面的、高水平的地理标志协定,主要有以下“亮点”: 一是保护数量多。这是中欧之间首次大规模互认对方的地理标志,共550个(各275个),都是双方久负盛名、家喻户晓的地理标志,比如我国的绍兴酒、六安瓜片、安溪铁观音、贺兰山东麓葡萄酒;欧洲的香槟、巴伐利亚啤酒、帕尔玛火腿、马吉那山脉橄榄油等。这些地理标志将惠及成千上万的产品和生产企业。 二是保护种类丰富。中方列入协定清单的地理标志不仅涉及酒类、茶叶、农产品、食品等,还涉及代表中国传统文化的宣纸、蜀锦等中国特色地理标志。此前,欧盟对外商签的地理标志协定中仅涉及农产品、食品和酒类,这是欧盟第一次在其协定中纳入此类地理标志。 三是保护待遇高。双方纳入协定保护的地理标志不仅可在对方获得高水平保护,还可使用对方的地理标志官方标志,有利于相关产品有效开拓市场。这也是欧盟首次通过协定允许外国地理标志持有者使用其官方标志。虽然我国地理标志产品在国内家喻户晓,但在欧洲的知名度和市场占有率仍有大幅提升的空间。协定提供的高水平待遇将有利于中国相关产品获得欧盟消费者的认可,进一步推动相关产品的对欧出口;同时,也为有效阻止对地理标志产品的假冒和伪造提供了法律保障。 三、该协定对中欧双边经贸关系具有什么重要意义? 协定是近年来中欧之间首个重大贸易协定,对深化中欧经贸合作具有里程碑意义。 中欧双方均历史悠久,地理标志资源丰富,存在广阔的合作空间。协定的签署将进一步促进双边地理标志产品贸易发展,扩大中欧贸易规模,进一步巩固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经贸基础。 同时,协定的签署彰显了中国坚持对外开放、持续深化改革和保护知识产权的坚定决心;也充分体现了中欧双方坚持开展自由和开放贸易、支持以规则为基础的多边体制的承诺。在当前形势下,协定的签署必将为中欧及全球经济提振信心。我们希望与欧盟继续携手维护基于规则的自由贸易体系,共同构建开放型世界经济,共同推动世界经济增长。 四、协定对于中国老百姓来说意味着什么? 一方面,协定可以让欧洲消费者进一步了解中国产品。我国很多地理标志产品产于经济不发达的地区。推动大山中的优质产品走向世界,有利于扶贫和增收,为收入较低的地区注入新的增长动能。另一方面,协定为欧盟的优质特色产品在进入中国市场时提供充分保护,可以消除欧盟生产商的后顾之忧,使其放心地进入中国,使中国消费者能吃到、用上货真价实的高质量商品,提高人民生活品质,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五、协定签署后,下一步中欧双方将如何继续推进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 接下来,中欧双方将按照各自法律规定履行协定的生效程序,使协定尽早惠及中欧双方企业和民众。双方还将按照协定的相关安排,稳步推进第二批地理标志产品的互认,使更多中欧地理标志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