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康得公告,公司及相关当事人于2020年9月2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市场禁入决定书》。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认定,公司可能存在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实施办法》第四条第(三)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强制退市,深交所上市委员会可能对公司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进行初步审核和最终审核,深交所将根据最终审核意见作出是否对公司股票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