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昆明市人大常委会新闻发布会消息,2021年1月1日起《昆明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施行。根据《条例》,赡养人要履行对老人的经济供养、生活上的照顾和精神上的慰藉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在老年人患病住院治疗期间,子女的用人单位应支持护理,给予独生子女每年累计20天、非独生子女每年累计10天的护理时间,护理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待遇。温馨提示:财经最新动态随时看,请关注金投网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