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沈阳1月23日综合报道 据最高检官网消息,辽宁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刘国强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刘国强作出逮捕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刘国强简历 刘国强,男,1953年12月生,汉族,辽宁本溪人,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专家津贴待遇。 1968年10月至1970年09月,辽宁省本溪县兰河峪公社下乡知青; 1970年09月至1978年03月,本溪钢铁公司运输部工人; 1978年03月至1982年01月,大连铁道学院(现大连交通大学)电气工程系工业电气自动化专业学生,获工学学士学位; 1982年01月至1996年04月,本溪钢铁公司热连轧厂、冷轧厂电气车间技术员、车间副主任,机动科、综合计划科、工程科科长,厂长助理、副厂长,冷轧厂厂长兼党委书记; 1996年05月至1997年04月,本溪钢铁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1997年05月至2000年03月,本溪钢铁集团公司总经理(其间:1992年03月至1995年12月,在东北大学自控系工企自动化专业读研究生,获工学硕士); 2000年03月至2001年01月,辽宁省本溪市委副书记、副市长、代市长; 2001年01月至2001年05月,辽宁省本溪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1年05月至2013年01月,辽宁省人民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 2013年01月至2017年01月,辽宁省政协副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