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9514亿元,同比增长5.0%,增速比上月加快0.7个百分点。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35497亿元,增长4.2%。 1—11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1415亿元,同比下降4.8%。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316884亿元,下降5.0%。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11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4072亿元,同比增长4.9%;乡村消费品零售额5442亿元,增长5.6%。1—11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04413亿元,同比下降4.9%;乡村消费品零售额47002亿元,下降4.3%。 按消费类型分,11月份,商品零售34534亿元,同比增长5.8%;餐饮收入4980亿元,下降0.6%,10月份为增长0.8%。1—11月份,商品零售316837亿元,同比下降3.0%;餐饮收入34578亿元,下降18.6%。 1—11月份,全国网上零售额105374亿元,同比增长11.5%,增速比1—10月提高0.6个百分点。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87792亿元,增长15.7%,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5%;在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中,吃类、穿类和用类商品分别增长32.9%、5.9%和17.1%。 2020年11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主要数据 指 标 11月 1—11月 绝对量 (亿元) 同比增长(%) 绝对量 (亿元) 同比增长(%)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39514 5.0 351415 -4.8 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 35497 4.2 316884 -5.0 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 15190 8.3 127124 -2.8 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 - 87792 15.7 按经营地分 城镇 34072 4.9 304413 -4.9 乡村 5442 5.6 47002 -4.3 按消费类型分 餐饮收入 4980 -0.6 34578 -18.6 其中:限额以上单位餐饮收入 860 1.8 7267 -15.9 商品零售 34534 5.8 316837 -3.0 其中: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 14330 8.7 119856 -1.9 粮油、食品类 1361 7.7 13772 10.1 饮料类 218 21.6 2081 13.7 烟酒类 380 11.4 3460 3.5 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 1497 4.6 10849 -7.9 化妆品类 511 32.3 3076 9.5 金银珠宝类 258 24.8 2091 -6.6 日用品类 710 8.1 5870 7.4 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 1048 5.1 7565 -5.5 中西药品类 503 12.8 4797 7.3 文化办公用品类 424 11.2 3104 5.4 家具类 168 -2.2 1409 -7.9 通讯器材类 823 43.6 5007 12.0 石油及制品类 1532 -11.0 15323 -15.6 汽车类 4017 11.8 34531 -2.8 建筑及装潢材料类 188 7.1 1526 -4.8 注: 1.此表速度均为未扣除价格因素的名义增速; 2.此表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附注 1.修订说明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2019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行了修订,2020年月度增速按照可比口径计算。 2.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但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3.统计范围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的影响。 4.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5.环比数据修订 根据季节调整模型自动修正的结果,对2019年11月份以来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环比增速进行修订。修订结果及2020年11月份环比数据如下: 月份 环比增速(%) 2019年 11月 0.82 12月 0.95 2020年 1月 -10.83 2月 0.93 3月 0.93 4月 0.95 5月 0.86 6月 1.45 7月 0.72 8月 1.31 9月 4.49 10月 0.72 11月 1.31
11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9514亿元,同比增长5.0%,增速比上月加快0.7个百分点。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35497亿元,增长4.2%。 1—11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1415亿元,同比下降4.8%。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316884亿元,下降5.0%。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11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4072亿元,同比增长4.9%;乡村消费品零售额5442亿元,增长5.6%。1—11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04413亿元,同比下降4.9%;乡村消费品零售额47002亿元,下降4.3%。 按消费类型分,11月份,商品零售34534亿元,同比增长5.8%;餐饮收入4980亿元,下降0.6%,10月份为增长0.8%。1—11月份,商品零售316837亿元,同比下降3.0%;餐饮收入34578亿元,下降18.6%。 1—11月份,全国网上零售额105374亿元,同比增长11.5%,增速比1—10月提高0.6个百分点。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87792亿元,增长15.7%,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5%;在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中,吃类、穿类和用类商品分别增长32.9%、5.9%和17.1%。
10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8576亿元,同比增长4.3%,增速比上月加快1.0个百分点。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34868亿元,增长3.6%。 1—10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11901亿元,同比下降5.9%。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281428亿元,下降6.0%。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10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3498亿元,同比增长4.2%;乡村消费品零售额5078亿元,增长5.1%。1—10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70341亿元,同比下降6.0%;乡村消费品零售额41559亿元,下降5.4%。 按消费类型分,10月份,商品零售34204亿元,同比增长4.8%;餐饮收入4372亿元,增长0.8%,9月份为下降2.9%。1—10月份,商品零售282303亿元,同比下降4.0%;餐饮收入29598亿元,下降21.0%。 1—10月份,全国网上零售额91275亿元,同比增长10.9%,增速比1—9月提高1.2个百分点。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75619亿元,增长16.0%,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4.2%;在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中,吃类、穿类和用类商品分别增长34.3%、5.6%和17.4%。 2020年10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主要数据 指 标 10月 1—10月 绝对量 (亿元) 同比增长(%) 绝对量 (亿元) 同比增长(%)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38576 4.3 311901 -5.9 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 34868 3.6 281428 -6.0 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 13095 7.1 111888 -4.2 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 - 75619 16.0 按经营地分 城镇 33498 4.2 270341 -6.0 乡村 5078 5.1 41559 -5.4 按消费类型分 餐饮收入 4372 0.8 29598 -21.0 其中:限额以上单位餐饮收入 912 6.1 6389 -17.8 商品零售 34204 4.8 282303 -4.0 其中: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 12183 7.2 105499 -3.2 粮油、食品类 1291 8.8 12422 10.4 饮料类 202 16.9 1844 12.8 烟酒类 344 15.1 3075 2.6 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 1274 12.2 9339 -9.7 化妆品类 281 18.3 2569 5.9 金银珠宝类 222 16.7 1834 -9.8 日用品类 566 11.7 5146 7.4 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 684 2.7 6519 -7.0 中西药品类 458 10.8 4285 6.7 文化办公用品类 286 11.7 2678 4.5 家具类 157 1.3 1244 -8.7 通讯器材类 462 8.1 4181 7.3 石油及制品类 1541 -11.0 13781 -16.1 汽车类 3708 12.0 30473 -4.5 建筑及装潢材料类 172 4.2 1329 -6.2 注: 1.此表速度均为未扣除价格因素的名义增速; 2.此表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附注 1.修订说明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2019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行了修订,2020年月度增速按照可比口径计算。 2.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但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3.统计范围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的影响。 4.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5.环比数据修订 根据季节调整模型自动修正的结果,对2019年10月份以来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环比增速进行修订。修订结果及2020年10月份环比数据如下: 月份 环比增速(%) 2019年 10月 0.80 11月 0.89 12月 0.78 2020年 1月 -10.11 2月 0.89 3月 0.87 4月 0.88 5月 0.88 6月 1.35 7月 0.62 8月 1.20 9月 3.32 10月 0.68
9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5295亿元,同比增长3.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2.4%,以下均为名义增长)。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31428亿元,增长2.4%。 1—9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73324亿元,同比下降7.2%。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246588亿元,下降7.2%。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9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0200亿元,同比增长3.2%;乡村消费品零售额5095亿元,增长4.0%。1—9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36843亿元,同比下降7.3%;乡村消费品零售额36481亿元,下降6.7%。 按消费类型分,9月份,商品零售31579亿元,同比增长4.1%;餐饮收入3715亿元,同比下降2.9%。1—9月份,商品零售248098亿元,同比下降5.1%;餐饮收入25226亿元,下降23.9%。 按零售业态分,1—9月份限额以上零售业单位中的超市零售额同比增长2.9%,百货店、专业店和专卖店分别下降16.6%、9.2%和6.8%。 1—9月份,全国网上零售额80065亿元,同比增长9.7%,比1—8月提高0.2个百分点。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66477亿元,增长15.3%,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4.3%;在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中,吃类、穿类和用类商品分别增长35.7%、3.3%和16.8%。 2020年9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主要数据 指 标 9月 1—9月 绝对量 (亿元) 同比增长(%) 绝对量 (亿元) 同比增长(%)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35295 3.3 273324 -7.2 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 31428 2.4 246588 -7.2 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 13376 5.3 98573 -5.5 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 - 66477 15.3 按经营地分 城镇 30200 3.2 236843 -7.3 乡村 5095 4.0 36481 -6.7 按消费类型分 餐饮收入 3715 -2.9 25226 -23.9 其中:限额以上单位餐饮收入 836 1.9 5465 -20.8 商品零售 31579 4.1 248098 -5.1 其中: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 12541 5.6 93109 -4.4 粮油、食品类 1389 7.8 11110 10.6 饮料类 228 22.0 1638 12.3 烟酒类 421 17.6 2723 1.2 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 1125 8.3 8045 -12.4 化妆品类 296 13.7 2293 4.5 金银珠宝类 222 13.1 1612 -12.5 日用品类 597 10.7 4577 6.8 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 706 -0.5 5819 -8.0 中西药品类 471 9.6 3815 6.2 文化办公用品类 323 12.2 2386 3.7 家具类 157 -0.6 1086 -9.9 通讯器材类 411 -4.6 3712 7.2 石油及制品类 1560 -11.8 12229 -16.7 汽车类 3866 11.2 26736 -6.3 建筑及装潢材料类 166 0.5 1165 -7.5 注: 1.此表速度均为未扣除价格因素的名义增速; 2.此表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附注 1.修订说明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2019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行了修订,2020年月度增速按照可比口径计算。 2.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但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3.统计范围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的影响。 4.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5.环比数据修订 根据季节调整模型自动修正的结果,对2019年9月份以来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环比增速进行修订。修订结果及2020年9月份环比数据如下: 月份 环比增速(%) 2019年 9月 0.89 10月 0.63 11月 0.91 12月 0.79 2020年 1月 -10.14 2月 0.92 3月 0.94 4月 0.95 5月 0.82 6月 1.38 7月 0.66 8月 1.25 9月 2.25
8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3571亿元,同比增长0.5%,为今年以来首次正增长。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30158亿元,下降0.6%。 1—8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38029亿元,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215139亿元,同比均下降8.6%。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8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9273亿元,同比增长0.5%,7月份为下降1.1%;乡村消费品零售额4298亿元,增长0.7%,7月份为下降1.3%。1—8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06643亿元,同比下降8.7%;乡村消费品零售额31386亿元,下降8.3%。 按消费类型分,8月份,商品零售29951亿元,同比增长1.5%,增速比7月份提高1.3个百分点;餐饮收入3619亿元,下降7.0%,降幅比7月份收窄4个百分点。1—8月份,商品零售216519亿元,同比下降6.3%;餐饮收入21510亿元,下降26.6%。 1—8月份,全国网上零售额70326亿元,同比增长9.5%,比1—7月份提高0.5个百分点。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58651亿元,增长15.8%,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4.6%;在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中,吃类、穿类和用类商品分别增长35.4%、1.1%和18.3%。 2020年8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主要数据 指 标 8月 1—8月 绝对量 (亿元) 同比增长(%) 绝对量 (亿元) 同比增长(%)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33571 0.5 238029 -8.6 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 30158 -0.6 215139 -8.6 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 12136 4.4 85317 -7.0 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 - 58651 15.8 按经营地分 城镇 29273 0.5 206643 -8.7 乡村 4298 0.7 31386 -8.3 按消费类型分 餐饮收入 3619 -7.0 21510 -26.6 其中:限额以上单位餐饮收入 796 -3.5 4628 -23.8 商品零售 29951 1.5 216519 -6.3 其中: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 11340 5.1 80689 -5.8 粮油、食品类 1181 4.2 9734 11.0 饮料类 199 12.9 1410 10.9 烟酒类 306 3.1 2304 -1.3 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 967 4.2 6936 -15.0 化妆品类 284 19.0 1996 3.2 金银珠宝类 235 15.3 1389 -15.6 日用品类 574 11.4 3982 6.3 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 716 4.3 5131 -9.0 中西药品类 428 6.2 3359 5.8 文化办公用品类 291 9.4 2062 2.5 家具类 139 -4.2 929 -11.4 通讯器材类 482 25.1 3296 8.9 石油及制品类 1481 -14.5 10702 -17.3 汽车类 3413 11.8 22890 -8.8 建筑及装潢材料类 152 -2.9 1005 -8.7 注: 1.此表速度均为未扣除价格因素的名义增速; 2.此表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附注 1.修订说明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2019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行了修订,2020年月度增速按照可比口径计算。 2.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但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3.统计范围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的影响。 4.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5.环比数据修订 根据季节调整模型自动修正的结果,对2019年8月份以来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环比增速进行修订。修订结果及2020年8月份环比数据如下: 月份 环比增速(%) 2019年 8月 0.56 9月 0.89 10月 0.63 11月 0.91 12月 0.79 2020年 1月 -10.84 2月 0.91 3月 0.90 4月 0.92 5月 0.82 6月 1.18 7月 0.62 8月 1.25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合肥5月22日讯 据安徽省统计局消息,4月份,在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形势不断向好、各类促消费措施接连出台的助推下,安徽省各大商超、购物中心、商业街区消费气氛快速回暖,新业态、新模式加快成长,前期受疫情抑制的消费潜力逐步释放。限上消费品零售额由1-2月下降21.2%、3月份增长0.2%提升到4月份增长10%。 政策效应显现 消费市场快速回升 为促进消费,安徽省各地推出各种政策,如合肥市开展“魅力合肥·大家购”亿元消费券大派送活动;阜阳市启动“春暖阜城惠民消费”活动,发放300万张消费券;合肥市包河、蜀山、瑶海三区,对于新购置车辆发放1000-2000元购车补贴等,取得明显成效,4月份安徽省限上消费品零售额422.5亿元,增长10%,分别比3月份和去年同期加快9.8个和5个百分点。 复商复市成效明显 城镇市场由降转升 随着国内新冠肺炎疫情得到有效控制,安徽省各地各部门做好复工复产、复商复市工作,人口加快向城镇流动,带动城镇消费市场回暖。限额以上城镇市场零售额由3月的下降0.2%转为增长10.1%,乡村市场零售额增长8.9%,回落3.4个百分点。 多数商品止跌回升 汽车电器拉动明显 23个商品类别中,有19类商品4月份当月实现正增长,增长面达82.6%,比3月份提高30.4个百分点。受疫情期间被压抑的汽车消费回补及各种消费刺激政策影响,交通电器设备类商品零售额由上月的下降4.7%转为增长12.4%,上拉全省当月增速6.5个百分点。其中,汽车类商品由下降4%转为增长12.4%;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商品由下降8.1%转为增长12.5%。 线上销售快速增长 互联网餐费收入猛涨 疫情冲击使得线上业务得到新发展。4月份,限上网上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59.9%,占当月限上消费品零售额比重由去年同期的8.2%提高至11.5%。通过互联网实现餐费收入增长98.6%,比3月份加快10.8个百分点。
4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8178亿元,同比下降7.5%(扣除价格因素实际下降9.1%,以下除特殊说明外均为名义增长),降幅比上月收窄8.3个百分点。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25095亿元,下降8.3%。 1—4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6758亿元,同比名义下降16.2%。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97357亿元,下降15.5%。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分,4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4558亿元,同比下降7.5%,降幅比上月收窄8.4个百分点;乡村消费品零售额3620亿元,下降7.7%,降幅比上月收窄7.4个百分点。1—4月份,城镇消费品零售额92413亿元,同比下降16.3%;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4345亿元,下降15.4%。 按消费类型分,4月份,商品零售25871亿元,下降4.6%,降幅比上月收窄7.4个百分点;餐饮收入2307亿元,同比下降31.1%,降幅比上月收窄15.7个百分点。1—4月份,商品零售98425亿元,下降13.1%;餐饮收入8333亿元,同比下降41.2%。 1—4月份,全国网上零售额30698亿元,同比增长1.7%,1—3月份为下降0.8%。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25751亿元,增长8.6%,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为24.1%;在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中,吃类和用类商品分别增长36.7%和12.4%,穿类商品下降12.0%。 2020年4月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主要数据 指 标 4月 1—4月 绝对量 (亿元) 同比增长(%) 绝对量 (亿元) 同比增长(%)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28178 -7.5 106758 -16.2 其中:除汽车以外的消费品零售额 25095 -8.3 97357 -15.5 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 10588 -3.2 37608 -16.3 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 - 25751 8.6 按经营地分 城镇 24558 -7.5 92413 -16.3 乡村 3620 -7.7 14345 -15.4 按消费类型分 餐饮收入 2307 -31.1 8333 -41.2 其中:限额以上单位餐饮收入 505 -27.9 1786 -38.6 商品零售 25871 -4.6 98425 -13.1 其中: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 10083 -1.5 35822 -14.7 粮油、食品类 1154 18.2 4996 13.8 饮料类 166 12.9 635 6.3 烟酒类 261 7.1 1109 -9.8 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 799 -18.5 3057 -29.0 化妆品类 224 3.5 876 -9.4 金银珠宝类 155 -12.1 583 -32.5 日用品类 471 8.3 1787 -1.2 家用电器和音像器材类 607 -8.5 2002 -24.5 中西药品类 433 8.6 1644 4.3 文化办公用品类 261 6.5 923 -0.8 家具类 115 -5.4 359 -23.1 通讯器材类 386 12.2 1451 0.1 石油及制品类 1386 -14.1 4998 -21.1 汽车类 3083 0.0 9400 -22.6 建筑及装潢材料类 129 -5.8 405 -18.9 注: 1.此表速度均为未扣除价格因素的名义增速; 2.此表中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存在总计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 附注 1.修订说明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对2019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行了修订,2020年月度增速按照可比口径计算。 2.指标涵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是指企业(单位)通过交易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 网上零售额:是指通过公共网络交易平台(包括自建网站和第三方平台)实现的商品和服务零售额之和。商品和服务包括实物商品和非实物商品(如虚拟商品、服务类商品等)。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包括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但不包括非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 3.统计范围 从事商品零售活动或提供餐饮服务的法人企业、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户。其中,限额以上单位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企业(单位)、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企业(单位)、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 由于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企业(单位)范围每年发生变化,为保证本年数据与上年可比,计算限额以上单位消费品零售额等各项指标同比增长速度所采用的同期数与本期的企业(单位)统计范围相一致,和上年公布的数据存在口径差异。主要原因是每年都有部分企业(单位)达到限额标准纳入调查范围,同时也有部分企业(单位)因规模变小达不到限额标准退出调查范围,还有新开业企业、破产、注(吊)销企业(单位)的影响。 4.调查方法 对限额以上单位进行全数调查,对限额以下单位进行抽样调查。 5.环比数据修订 根据季节调整模型自动修正的结果,对2019年4月份以来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环比增速进行修订。修订结果及2020年4月份环比数据如下: 月份 环比增速(%) 2019年 4月 0.81 5月 0.43 6月 0.79 7月 0.40 8月 0.53 9月 0.63 10月 0.39 11月 0.64 12月 0.48 2020年 1月 -12.08 2月 0.04 3月 0.38 4月 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