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查查APP显示,海航集团有限公司于9月15日新增两条限消令。限消令源于2020年8月13日立案执行申请人柴靖申请执行海航集团合同纠纷一案,因海航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因此海航集团有限公司及董事长、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峰被限制高消费。 据企查查,目前该公司被执行信息已达到12条,当前被执行总标的金额为8.3亿。根据海航集团的发债报告,截至2019年上半年,海航集团仍有7067.26亿债务待偿,2019年全年和2020年上半年的数据至今没有披露。今年2月,海南省海航集团联合工作组正式入驻海航集团时,联合工作组被赋予的任务和要求,就包括彻底摸清海航的债务情况,推进更有效的救助/重整方案。预计重整方案落定之前,海航集团面临的相关诉讼不会减少。
晓非 8月17日,获悉,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发布一条限消令,北京中海地产有限公司及关联对象欧阳国欣因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义务,被限制高消费,欧阳国欣将不得乘坐飞机、高铁以及入住星级酒店等,案号(2020)京0111执4343号,申请人郭美蓉,执行标的33586元,立案日期2020年8月13日。 限令正文如下: 北京中海地产有限公司:本院于2020年08月13日立案执行申请人郭美蓉申请执行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因你单位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对你单位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你单位及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欧阳国欣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如你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述行为的,可以向本院提出申请。如你单位因经营必需而进行前述禁止的消费活动的,应当向本院提出申请,获批准后方可进行。 如违反限制消费令,经查证属实的,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月28日下午,一则消息在网上流传,称美邦服饰因未能执行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法院对公司及其董事长胡佳佳限制高消费。美邦服饰当日下午回应称,该限制高消费令已解除。 美邦服饰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表示,此事涉及到美邦服饰在上海市南京东路商铺的承租事宜,美邦服饰实际承租了5层,其中1003、1004室承租总建筑面积16平方米,美邦服饰在租期内切实履行租金支付义务,从无拖欠租金的行为。租赁合同到期后1003、1004室房东不愿意续约想收回房屋自用,故向法院起诉,法院经审理后判决美邦服饰返还房屋和支付相关费用,判决生效后,美邦服饰如约支付了相关费用,并不存在拒不履行的情形。美邦服饰在过程中也积极配合黄浦法院执行判决,但由于该房屋历史原因,房屋具体坐落区域划分难以判断,导致迟迟无法履行返还义务。 美邦服饰方面表示,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依照法律程序推进执行工作,公司也不存在有能力履行判决但拒不履行的情形,但因其中存在信息沟通不充分不及时的问题,产生了误解。法院对美邦服饰及公司董事长胡佳佳限制高消费令已解除,预计24小时后该消息将在相关执行信息网站上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