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成股份20日在互动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时表示现在深加工食品出口业务刚起步,未来会根据市场需求适当加大出口量。
据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网站公告,因在研报中作出虚假陈述和信息误导,时任东吴证券证券分析师马浩博被罚款十五万元,汤玮亮被罚款五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2016年10月14日,东吴证券发布马浩博、汤玮亮作为证券投资咨询分析师署名的《福成深度报告二:3个100亿支撑市值翻倍》(以下简称《福成研报》或研报)。2016年10月25日,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成股份或公司)发布《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对研报有关内容予以澄清。 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福成研报》内容存在虚假陈述和信息误导,具体如下: 第一,《福成研报》称,福成股份宝塔陵园三期全部建成后墓穴数量达40万个,并基于该数据得出福成股份可获得净利润155亿元。经查,福成股份宝塔陵园规划建设墓穴约12.5万个,而非研报所称40万个。 第二,《福成研报》称,福成股份与深圳市和辉信达投资有限公司共同设立产业并购基金(以下简称福成和辉产业并购基金),规模共100亿元,本期规模为10亿元,后续基金规模还有90亿元。经查,截至2016年10月,福成和辉产业并购基金规模只有10亿元,后续基金情况,还需福成股份根据一期基金的进展及收购资产的质量再做决定。 第三,《福成研报》称,公司大股东手中100亿现金,有充足资金作为福成和辉产业并购基金的劣后端。经查,截至2016年10月,大股东并未就此作出决策。 第四,《福成研报》称,福成股份未来将聚焦殡葬业务,其他业务陆续剥离。经查,截至2016年10月,福成股份主营业务为畜牧屠宰及食品加工、餐饮服务、殡葬服务三大行业,至于未来公司各产业如何布局调整,相关业务是否剥离,福成股份并未作出决策。 马浩博、汤玮亮在发布《福成研报》之前,未与福成股份核实研报相关事实与数据。2016年10月14日,东吴证券审核过程中认为该研报缺少调研纪要,故予以驳回,马浩博随即补充调研纪要后通过东吴证券内部审核。 上述报告全部由马浩博起草完成。汤玮亮参加前期讨论,未实际参与上述报告的起草、审核、发布等工作。 以上事实有当事人的谈话笔录、公司相关人员的谈话笔录、研报、公司公告等证据证明。 行政处罚决定书认为,马浩博、汤玮亮在研报中作出虚假陈述和信息误导的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构成了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七条所述违法行为。 在马浩博提出申辩,江苏证监局复核后决定: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七条的规定,对马浩博处以十五万元罚款,对汤玮亮处以五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