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讯 (记者 李静)椰树集团因8月19日发布的“椰树培养职业经理学校”招聘信息引发舆论热议,对此,椰树集团20日发布声明致歉。 椰树集团在致歉声明中称,本次招聘旨在为集团储备高级管理人才,并能与集团长期共同发展,但由于对招聘信息审核不严,用词不当,部分条款已违反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以及人文精神,造成不良影响,在此向社会大众深表歉意。 图片来源:椰树集团官网 据了解,此前椰树集团发布的“椰树培养职业经理学校”招聘信息显示,集团拟招聘的总经理有百万年薪、别墅奖、分红股奖、海景房奖等奖励,而要成为总经理,必须经过“两个16年”、“实践锻炼过三大关”――实践锻炼过“两大关”升副总经理,过“三大关”升总经理,再过“四大关”升任集团董事长。 在优厚待遇之外,该招聘广告也提出了极为“苛刻”的条件。应聘者需承诺做到“两不”:忠诚不谋私,顾事业不顾家;还要承诺终身在“椰树”服务,并以房产作抵押,离开“椰树”就要以房产偿还,据称,这是防止员工将“椰树”作为跳板、作为“镀金”、学到经验后跳槽。 对此,律师表示,《劳动合同法》第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所以这份公告要求劳动者用房产抵押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