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完成首例国企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 一方面,早年划拨取得的土地,国企改制后需缴纳出让金,增加了混改的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另一方面,国资国企存量地产亟待盘活优化,以存量引增量的发展需求尤为迫切。如何解开这个“扣”?沈阳市作出有益探索。日前,沈阳首例国有企业混改土地资产作价出资(入股)操作完成。此举既减轻了企业负担,又推动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国企改制中的土地处置探索了新路子。 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是国家为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对改制国有企业涉及的划拨土地使用权进行资产处置的一种方式。辽宁省在全国率先以省政府的名义出台《关于做好全省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涉及土地资产处置工作的通知》,明确将市、县国企改制重组的土地资产处置权限下放给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这一创新制度,为沈阳国企改革的相关探索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记者从沈阳市国资委了解到,沈阳副食集团企业用地多为早年划拨取得,改制后不再符合划拨条件,企业需按市场价格缴纳土地出让金,这无疑会增加企业负担、提高改革成本,甚至阻碍改革推进。 面对土地资产处置难题,沈阳市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创新制度的落地落实办法,由市国资委成立工作专班,会同自然资源、不动产登记等部门,与沈阳副食集团摸底、分析每宗土地的情况,制定分批处置计划,对过程中暴露出来的遗留问题逐一解决。 近4个月的努力终于取得阶段性成果。目前,沈阳副食集团22宗划拨土地全部完成权籍调查;首批符合条件的11宗土地使用权以作价出资(入股)的方式进行有偿使用,总面积为21.94万平方米,以土地使用权价格与划拨土地使用权价格的差额8535.02万元转增国家资(股)本金。这样一来,企业减轻了资金压力、得以轻装发展;同时,国有资本股权比例得到增加,国有土地资源价值被进一步盘活。 作为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城市,沈阳以解决好合作后企业控股权、划拨土地作价入股、无证房产确权等共性问题为突破口,加快混改步伐,提升混改质量。据悉,在首个案例成功的基础上,沈阳市国资委正在编印《市属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涉及土地资产作价出资(入股)操作指引》,为国企混改土地资产处置提供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