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12月18日讯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今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哈银罚【2020】9号-12号)显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银行”,601939.SH)哈尔滨凯利广场支行存在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对账户进行备案两宗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对建设银行哈尔滨凯利广场支行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合计82万元。 李欣宇时任建设银行哈尔滨凯利广场支行行长,对建设银行哈尔滨凯利广场支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对李欣宇处罚款5万元。 徐亮为建设银行哈尔滨凯利广场支行二级业务员,对建设银行哈尔滨凯利广场支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对徐亮处罚款3.5万元。 于璇时任建设银行哈尔滨凯利广场支行一级业务员,对建设银行哈尔滨凯利广场支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对于璇处罚款3.5万元。 以下为原文:
凯利泰公告,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不低于10,088万元的价格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受让国药控股持有的国药洁诺医疗服务有限公司51%的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国药洁诺51%股权, 国药洁诺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